仰头望着自己的这位友人,林青心中当真是有一万句“妈卖批”要讲。 在这个世界里,林青所附身的这位在身高上足有两三个地球人类高,无论是在谁眼中,都不折辱了“巨人”这个名字。 可是面对着这位将他死死抱住的人,林青徒然感觉自己依旧矮了他不止一头。 两者站在一起,怎么都有一种哥哥抱弟弟的错位感。 “呵&…这哥们以前是吃姚明长大的吗,怎么长的这么高?难不成还是我所占据的这个身躯,在他们的部落里就属于三等残废。 ……emmm…怪不得我这副身体在被那只狼一脚蹬进了密林里之后,就没有谁来救我,难道我就是传说中属于可有可无的附赠品?”林青不由心里吐槽。 “禺”,林清所神游而来的前身的友人,一样是在部落里相依为命的孤儿。 这位在一把抱住了林青,并是满心欢喜的瞬间,林青顿时就从肉身的记忆碎片里摸索出了这位的信息。 不过相比起林青前身在部落里默默无闻的个性,禺在部落里可以说是一位才是一个风云人物。 不仅仅是在天资上远超同辈人,甚至据林青所知他早在好几个月之前,就已经觉醒了“一纹”战纹,成为了部落里有数的勇士。 而这一次打猎,原本部落里就没有打算带着林青出来,也是他据理力争,胡搅蛮缠的才说服了带队人,让林青也跟在猎队里。 要知道在这种蛮荒时代里,秩序混乱也粗糙。不论是谁,事实上都是在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随时随刻都可能因为某只不知名的凶兽而成了一坨不可名状物。 物质匮乏,人烟稀少,生存的压力远远超过所有。所以在权利秩序上的划分,也远远没有其他人道昌盛的世界里分的那么精细,只恨不得来来去去划出上百个等级,将等级贯彻与世界之中的任何地方。 在蛮荒时代里,谁力量大,跟着他不怕被其他人揍,谁的权利做大。谁会治病,跟着他死不了,谁的权利就最大。谁的食物多,跟着他有饭吃,那谁的权力就大! 所以在部落里,作为能够参加捕猎,可以第一时间享用血食,也源源不断为部落输送食物的猎人,都可以说是部落里面最重要的一个集体! 林青的前身能够进了这里面,禺的出力真的极大! 但可惜千算万算,他们没有想到第一次出任务,他们就遇到了一纹蛮狼的狙击,差一点就是全员覆没,谁都回不来了。 而在那种兵荒马乱的情况下,林青被蛮狼一脚踢进密林深处,禺即使想要去救援。 但在那时,一队狩猎队所有人的生死都压在了他的身上,为了救一个人而拉着整个狩猎队一起葬身兽口,这样的事情他怎么也不做不出来。所以也逼得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