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还要赶回去收拾行李,不能久留,该送的礼都送了,该说的话也说完了,李明允让文山给林兰那边递个信,准备打道回府。
林兰没见到保柱,悄悄的问金大婶,金大婶说:“这臭小子真不懂事,一早就跑的不见人影,也不来送送你。”
林兰讪笑着,估计保柱躲在哪个角落闹情绪。
妹子要走了,做哥哥的总要叮咛几句。
林风把林兰拉到一边,神情是万分的不舍:“妹子,哥觉得李秀才这人还不错,只是不知他京城里的家人如何,你到了京城,可不能再使你的小性子,凡事多忍耐点,要孝敬公婆,和睦妯娌,有事没事都给哥来个信。”
林兰一一点头,她肯定会好好“孝敬”公婆的,至于妯娌,得看是什么样的妯娌再决定要不要“和睦”相处。
“妹子,等你嫂子生了,哥再想办法去京城,你一个人在京城,哥不放心。”林风犹豫了一下,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说道。
林兰眼睛一亮,欣喜着:“那好啊!哥有一身好武艺,在这种小地方的确是埋没了。”
其实这也怪不得哥,都是她那个印象模糊的老爹,说去从军就再也没回来,娘是怕了,死活不让哥步爹的后尘,只求一家人在一起安生度日,所以,才早早给哥说了亲事。
林风憨厚的笑着,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我这算什么本事?”
“哥太小看自己了,哥,你既有此意,那我去京城后就帮你留意着,看看有什么好机会。”
“只要能混口饭吃就行了。”林风胸无大志,只求温饱,能养活一家人就行。
有了这个约定,离愁被冲淡不少,反正不久以后兄妹俩又能再见面了。
村民们又热情的送他们到村口,马车走出老远,林兰还能听到“林兰多保重”之类的话语,不觉眼眶微红。
“看来,你很受欢迎。”
他的笑容温文尔雅,并无揶揄的意味。
林兰本就不是那种喜欢伤春悲秋的人,收拾心情,口气微酸:“受欢迎的是你,我还没见过村长跟谁这般客气过。”
李明允淡笑:“那是因为我许了他们一些好处。”
林兰知道李明允指的好处是什么,却是有些担心:“你这样做,张家那边恐怕会不高兴。”据她所知,叶家和张家多年来一直很有默契的守着各自的地盘,井不犯河水,涧西村的蚕茧是丰安县一带成色最好的,一直都是由张家低价收购,村长往年也想过换个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