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自己的能力,每个人都想把自己最好的状态发挥出来。
而结果往往是越紧张,枪法就越差。
王平扣动扳机的瞬间,旁边十个人跟着开枪,总共十一声枪响,几乎同时响起。
十一个人打三只野兔,而且还是在二十米范围内开枪,结果三只野兔只打死了两只,跑了一只。其中一只被打死的野兔还是王平一枪命中的。
包括班长在内十个战士,全都面红耳赤,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
“看来大家还需要多练习一下枪法,刚才的野兔子还没有动,动的话大家就更打不中了。李班长,让人把野兔子带上,我们继续前进,两只野兔子可不够我们吃!”王平没有骂人,也没有责怪他们。
忽然把平时训练场上的固定靶子改成野兔子,大家打成这样,并没有太出乎王平的预料。
又走了二十分钟,一声嚎叫声若隐若现传到王平耳朵。
不仅仅王平,好多人都听见了,然后下意识停下来,半蹲着身体,举着步枪,寻找声音的主人。
“是野猪!”找了半分钟后,一个黑色的身影出现在王平视野。
这一次,王平决定让大家射击运动中的目标。毕竟,他们真正上战场后,需要射杀的都是运动目标。
“这一次不限制子弹,我先开枪,然后你们在开枪,追着野猪打,直到野猪跑不动被杀死!”
说完,王平就端起步枪瞄准野猪的脖子。
以王平的枪法,完全可以瞄准野猪脑袋,然后一枪毙命。但是那样的话,他就没办法训练身边十个战士了。
但打野猪脖子就不一样了,让野猪大量出血的情况下,差不多还能活五分钟才会因为大量出血而死。
而在这五分钟内,野猪肯定会拼命的挣扎,狂奔,而这就是训练大家枪法的最好移动靶子。
“砰”枪声响起,子弹精准的在业主脖子上钻了一个血窟窿,然后这头一百多斤重的野猪就发疯一样在林子里到处乱串,速度非常快。
“马上开枪,追着野猪打!”
“这可是最好的移动靶子,抓紧时间!”
“啪啪啪砰砰砰”很快,王平耳边就响起了密集而且杂乱的枪声。
本来可以坚持五分钟的野猪,接二连三又被打中好几颗子弹后,仅仅坚持了两分钟就栽倒在狂奔的路上!
“团长,刚才打得太过瘾了,比战场上打鬼子还要爽。我用了五颗子弹,应该有一颗子弹命中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