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林青朝现在的伤势最好不要喝酒,但我俩都没提这回事,人在江湖,有些事情还是顺从自己的心意比较好一点。即便这事情的本身可能是一件坏事。
一瓶瓶标简单的五粮液,我跟林青朝用小杯子慢慢喝着,嘴里聊着以后的发展之路。
我说天下会肯定会越做越大,虽然昏黑可能上不了台面,但我一定能以天下会为起点,走出一条只属于我陈照南的路。说完之后,我问林青朝以后有什么打算,林青朝闷着头喝了一口酒,说自己还没想好,还是先把伤养好再说。
我知道林青朝还是在逃避,但也没说什么刺激他的话,只是夹着花生米。跟他继续喝酒。
等一瓶五粮液喝完,我微微有了些醉意,借助这微醺之意,我端着酒杯站了起来,摇摇晃晃的往栏杆旁边走过去。
风很大,但对于我这种身手的人也不算什么,我一只手扶着栏杆,一只手端着酒杯,并伸出食指指着电视塔下面,蓉城市的一方天地,忽然就哈哈大笑了起来。
笑完之后,我冲林青朝喊道:“林哥,快过来,快过来,看看咱们生活了这么多年的蓉城。”
林青朝也端着酒杯走过来。看着下面的风景,有些唏嘘的说道:“生活了这么多年,我这还是第一次具体看蓉城的全貌,在下面的时候总觉得这个城市很大,城北到城南,开车也得俩小时,但站在这上面,蓉城还真是不大。一眼都能看到那边山上……”
“是啊!”我接着林青朝的话说道:“以前我还在学校念书的时候,也觉得蓉城很大,人很多,而且都是我得罪不起的高富帅。”
我的话题不知道怎么,转到了我以前的大学生活上面,继续说道:“我在高中的时候,可是个学校有名的小霸王,但大学时候,我来到这里,仔细去观察一下身边的人,发现我自己是个**丝,所以我就夹起尾巴做人,每天浑浑噩噩的混吃等死,不招惹别人,也没别人招惹我。我本来以为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去了。我将来找个吃不肥饿不死的工作,然后取个我注定不会动感情但却要相守一辈子的老婆,再生一两个孩子,每天被鸡飞狗跳的生活捆绑住手脚。就这么庸庸碌碌的过去一生。谁知道大学还没过完,我的生活发生了改变。原本以为我夹着尾巴就可以做人,但李振北的出现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丝,即便我夹着尾巴,也注定做不成人,只能做一只任由高富帅欺凌玩弄的狗。”
“从那以后,我决定了,我不想做狗,我要做人,所以我要努力。即便我的努力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