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家们来说连想都不会想就会否决掉,更不用说对于一般部队来说三十发火枪子弹的携带量有些显得少了。张海却认为每个士兵一百两银子或者三年工时钱的装备费的成本是可以接受的,几十发的弹药基数也可以接受。
这是因为中国和欧洲的地理天赋、战略格局根本不同。做为经济潜力及人口远比整个欧洲更为广阔,却又文化同质度高处于相对封闭地理环境下的中国,从规模上说最大的情况下三十六个**战役单元足以满足国防需求,清末的军咨府在这一点上还是有眼光的。在近现代是三十六个大型师或镇,秉承苏式军事理论和小型师概念的现代中队因为师的定位同西方不同,才在21世纪初保持折合五十个左右小师的力量。而在古代:三十六个罗马那样的军团或者作战旅就已经是上限了。
张海甚至怀疑:如果队伍要扩充到三十六个步兵旅连同辅助部队十五到二十万野战兵力的情况下,在执政早期的条件下会给部队的质量乃至整个队伍的组织度带来严重挑战。就连自己在驾御这样庞大一个社会体系的情况下也极有可能会成为传统意义上的“官员皇帝”,只能靠平衡和派系站队来维系自己的权力,而不可能成为金家、李家、斯大林或者哪怕是沙皇那样意义上的近现代独裁者。
八个步兵旅,连同各种辅助力量最多不超过五六万人的核心兵力是现有的组织条件和社会条件下维系谋求极权主义水平的中央集权之极限了。可欧洲呢此时整个欧洲的人口和经济潜力很可能只有中国一半,可它是一个分权政治基础十分浓厚的封建列国,从上到下有众多个统治核心。即便在和平的条件下也要用六千万人口去供养一百万不打折扣而且堪战、并且能够从事相当烈度战争的军队,成本就不得不成为重要的考虑之一,这也是很多复杂且成本高的兵器几乎要晚一个世纪才能广泛推广普及的原因。
思索了许久,张海终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火枪也可以像臼铳一样的用法,不一定必须要一个兵一根枪管在敌群面前排队枪毙。保证破甲破盾杀伤的情况下,全枪重量最低可以减少到多少你们实验过没有”
刘洪涛当然也思索过这个问题:“要像臼铳那样保证对一般盾甲目标的有效杀伤,火枪的枪口动能最差估算也得有九百焦尔左右的威力,也就是说就算是锻铁卷制的枪管,包括发射机构和枪托在内也得有三斤的重量。如果对寿命的要求并不严格可以削弱到两斤左右的重量,相比轻臼铳没有本质的优势。劣势方面,成本高的多不说一百米外的有效射程还难以保证,并且不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