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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顿牧场,位于基南斯维尔镇北侧乡村,临近一条州际通道。
两条淡水河横穿其中,北侧连绵山区,中间很多阔叶树木成片生长。
四周拉有铁丝网和木栏杆,与相邻的庄园隔开。
租了两套晚礼服的林郎二人,正坐在车里,随同牧场主参观。
同行的接近二十人,是今晚的竞拍者。
他们打扮得衣冠楚楚,脸上带着得意与自信,仿佛囊中之物一般。
“整个农场的地理,就是这样。牧场里饲养了两千头牛,五百只羊驼和一百三十匹马。前面的就是马厩,牛棚,羊驼仓库。”
五十多岁的约翰拉姆,身高体胖,带着一副眼镜。金色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贴服在头上。
典型的米国成功人士,动作略有些笨拙,十分健谈。
在车灯的照射下,一长溜简陋的马厩和牛棚,显得农场主对此并不精心。
林郎听到他的介绍,心里在不断思考。
这么多牲畜,聘请多少人,才能完全运转起来?
前期投资上,不止买牧场的钱,还有基础设施,工人费用等等。
“这是我在牧场的最后一次巡视,感谢大家给我这个机会。下面我们去会客厅吧,进行竞拍。”
站在敞篷越野里的约翰拉姆,眼神里有些落寞,经营了二十多年的牧场,就要卖掉了。
欧式二层别墅,占地近五百平,装修简约大气,有点英国贵族风格。
“我的菲尔德,把我的白兰地拿出来,献给我的朋友们!”
刚刚走进大厅,约翰拉姆对站在门口旁的,英俊如同精灵一般的管家说道。
林郎暗暗佩服,这管家真的很英俊,是北欧与东欧的混血,拥有北欧的灵气。
如果出现在荧屏上,绝对是家喻户晓的小鲜肉。
而此刻,他只是为约翰拉姆服务的管家,一个应声虫!
这样一位西方帅哥,难得一见,林郎不免多看了两眼。
仔细看,林郎的眉头皱了起来,眼睛放射精芒。
他拿东西的时候,手指倒是自然,但手指肚竟然没有任何凹陷!
不正常!
他开酒瓶的方法,是用手指尖划开瓶口,没用开瓶器。
更加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