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国,儋州,五年后。
繁华的街道上,贩夫走卒,叫卖声不绝,一对奇怪的组合,吸引了所有人目光。
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虬髯大汉,带着一个八九岁的孩子,身边还跟着一只快比人还大的巨狼。
野狼本身就已经很吸引眼球,那个虬髯大汉,体型壮硕,满面凶光,一看就不好惹,说是土匪都有人信。
那个孩子也挺特别,小小年纪,脊梁挺直,昂首挺胸,虽身穿麻衣粗布,却有一身的贵气。
最特别的是,孩子右臂的袖子空荡荡,赫然是个残疾人,可瞧其面相,哪有一点自卑。
两人一狼,好像以那孩子为主,虬髯大汉微微躬身,跟在孩子身后,好像个下人。
“少爷,前面就是范府,我们要不要过去。”大汉躬身在孩子耳边问道。
“不用了,既然已经到了儋州,以后会有机会的。”孩子冷冷道:“我让你准备的房子,买好了吗?”
“已经买好了,离范府不远,紧邻街市,我已经让人打扫干净。”大汉说道。
“老胡,不用这么客气。”男孩笑了笑,说道:“以后大家住在一起,就是一家人。”
“少爷,礼不可废。”大汉恭敬道。
“随便你吧!”男孩摇摇头,然后用仅存的左手摸了摸旁边巨狼的脑袋。
说也奇怪,野狼凶性难驯,可在男孩手上,乖巧的好像家犬,还亲昵的用头蹭了蹭孩子的手。
“大伴,你以后在城里生活,可不能再像山里那样,不能随便伤人,知道吗?”
巨狼好像听的懂人言,委屈的看了男孩一眼,好像在说:“我不喜欢这里。”
“我知道,我知道。”男孩轻声安慰道:“过段时间你就习惯了。”
巨狼拉耸着脑袋,情绪显得低落。
男孩再次揉了揉巨狼的脑袋,然后昂首挺胸向前走去。
两人一狼来到一家酒馆面前。
酒馆叫做“万和味”,原本是儋州一家小店面,原来的老板年纪大了,又后继无人,就将店抵了出去。
男孩应该就是酒馆的新主人。
“少爷,酒馆的店员大多年纪大了,我给了一笔钱,让他们回去养老,你看要不要再招些人来?”
“这事你看着办。”男孩漫不经心道:“我让你给大伴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虬髯大汉看了眼趴在地上,无精打采的巨狼,说道:“大伴的窝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