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兵制度,顾名思义,就是辅助兵制度。
这一制度如果实施,就可以和义务兵役制度一起,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
试想一下,倘若荆扬二州的青壮全都参加过军事训练,全都拥有战斗力,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就以这一次的山越之乱来举例子,丹阳、庐陵、会稽三郡,人口大约有二百多万,青壮数量就有五十万上下!
倘若我没有采取措施,但三十万山越大军也会面对五十万民兵的抵抗,这将是多么地可怕。
这就意味着,我的整个治下都将变得固若金汤,让人放心。
哪怕日后整个北部防线失守,我军主力被击溃,甚至被全歼,敌军深入到了我方腹地,那他们也将会陷入到人民战争的海洋。
每一座城池,都将有无数青壮百姓参与守城,就连城外各乡各亭也会出现抵抗的力量。
历史的教训告诉我,假如这么做,我方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但经过我们三人的商议,这个辅兵制度要想真正实施起来,难度也是不低的。
首先,我的治下有二州十六个郡,东西纵横两千里,更何况还有近两百座城池,以及无数乡亭。
新的政令要想一级一级地传达下去,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这一切都需要时间来完成。
其次,政令下达后,又该由谁来组织呢?
最后,经过我的决定,新制度就由各县的县尉来完成。并且因为辅兵制度,以后的郡县兵都可以取消,但不包括各县的军营。
以后就由县尉来组织本县的青壮进行军事训练,但人员并不固定,今天来,明天走,都可以,十分自由。
但有一点需要保证,那就是凡每日参加训练的人员都必须登记籍贯、姓名。所以哪怕是流动人员,人在外地,不在本乡本地也可以进行军事训练。
而各乡亭则由村正、里长进行负责;承担起县尉的工作。
这样一来,也能同时保证到组织性,以及训练的效果。
毕竟在军功、抚恤、退伍等制度出台以后,眼下的各郡县、各乡亭都有一大批退伍或伤残的老兵存在。
这些老兵在退伍或者伤残后,有些因为身体残疾而失去了劳作的能力,有些因为军功傍身,所以在回到家乡后,也依旧担任着某些职务。
但正是有了这些人在,新的辅兵制度才有了实施下去的可能,并且也能保证训练的成果。
经过一番商议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