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在几乎全新欧洲人民都认为他有罪的情况下,以‘疑犯从无’的原则,无罪释放了……
这引起来无数人的臭骂,说是新欧法律保障有钱人的法律,如果辛普森不是有钱,他一定会被判有罪。
几乎所有新欧人都通过这个案件感觉到,那些大律师的能量,已经大到可以颠倒黑白的地步了。
同样的案件,能不能请得起这种‘好律师’,得到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
施辛格此时有些恼羞成怒了,顿时苏怀涨红了脸道:
“华夏的法律制度难道就没有问题吗!?”
苏怀却是摆摆扇子,很是鄙夷地道:
“施辛格先生,你似乎还没搞清楚重点,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你们法律制度有问题,我说的,是你们对待‘犯罪’态度有问题。
法律当然不是万能,总有人有漏网之鱼,
但是你们问题是,整个欧美,都着重宣扬罪犯可以通过技巧逃过刑法,在犯罪之后,逍遥法外,风光度日。
你没发现吗?好莱坞电影中很多罪犯都通过法律成功逃离的法律的制裁,而现实中也出现了这种事情,你们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耻辱的,反而宣扬这就是所谓的‘法制精神’,这就是罪犯的人权!!
这于华夏宣扬的是‘杀人者死’,而且是最没有尊严的死去的‘布法天下’效果截然相反!!
你们根本没意识到,你们传播一种‘强大的罪犯’很有魅力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