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瑟夫的话是有自己的根据的。
周闰发在朱莉亚学院指挥系断断续续学习了近3年,在指挥的肢体表现上已经非常专业了,可是他却缺乏一个作为指挥最关键的技能——可以分辨音乐色彩的大脑。
实际上,一个优秀指挥的耳朵与正常人相比,从听力角度来说几乎是差别不大的,因为人类听的到音频几乎都是差不多的……
两者真正的差别是在大脑,专业指挥家与普通人相比,大脑对耳朵听到音乐的解析程度有着天渊之别!
正常人厅到的乐团演奏,基本脑子只会过滤出3条声段,主旋律,低音节拍点,配乐段。
这三条已经足够让一个外行人甚至半职业音乐人享受音乐的乐趣了。
甚至很多流行音乐人,可能连音乐中乐器大体有什么都不确定。
就更别说听出中提琴和小提琴,单簧管和双簧管,长笛和短笛的区别了。
而作为一名指挥,脑子里过滤出来的声段是这样的。
小提琴领奏的主旋律;
其他小提琴的主旋律;
中提琴领奏的主旋律/配乐;
大提琴的低音段;
萨克斯的重低音段;
长笛的主旋律/辅旋律;
单簧管的主旋律……等等数十各类条乐器的信息。
更有甚者,比如像是约瑟夫这种常年跟同一乐团合作的指挥家,甚至连同一组小提琴手里个人别细微的音色差别都能听得出来。
总之概括一句话就是:指挥的大脑能够分析几乎所有的音乐色彩的细节,而正常人很多人都没进到脑子里。
而这种能力是需要十年以上的音乐基础,才有可能产生的,这也是一名优秀的指挥家远远比一名优秀的乐手难培养得多的原因。
而周闰发拥有这样的能力吗?毫无疑问,他这样的演员绝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难道顾小凡与周闰发自己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吗?
约瑟夫与霍伊斯心中都对此有巨大的问号。
很快的,在周闰发完全降伏伊安这匹烈马之后,就开始了全乐团的整体练习。
可令约瑟夫与霍伊斯惊讶的是,原本只是靠吓唬的周闰发,竟然真的开始准确的抓出了乐团里每个漏洞与错误。
“二号大提琴手,你在第12小节处怎么拉的?自己说说你在是不是嗑药了?”
“3号萨克斯手,去角落里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