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段日子,它们就可以自己赶着牛羊出去放牧了。
这样一来,远足狩猎队伍有四人,吴帝、特克斯、帕特里夏和汤姆布雷迪。
小帕之前没摸过枪,他原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跟枪打交道,相比火枪他更喜欢冷兵器弩,用他的话说,弩体现的是智慧,子弹体现的是力量,他喜欢用智慧去获取猎物而不是靠粗鲁的子弹。
谈起打猎,小帕有些不情愿,在墨尔本,他陪伴音速猫长大,对动物有着特殊的感情。
布雷迪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兄弟,我猜你这是为自己枪法不准开脱,弩可比枪要难操作得多,而且没少见你吃牛肉啊!”
吴帝和特克斯开着车到镇上采集狩猎装备,丛林里手机可能没有信号,对讲机必不可少,走散在充满危险的丛林中可不是件好玩的事情。
每人准备一套狩猎迷彩衣,高邦登山靴,鞋邦向外翻紧贴在腿上,防止毒虫钻进脚里。手套、护目镜之类的装备一应俱全。
“其实不用复杂,我只需要一件背心和一把步枪。”布雷迪笑着说,他打猎从来不在乎什么毒虫毒蛇,他有着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这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
“万一你被眼镜蛇咬中,我们可没有随队医生。”吴帝摊了摊手。
帕特里夏年龄最小,分担了不少搬运工作,他把两顶帐篷扔到猛禽的后备箱,每人一个战术背包,里面有手电、急救药、求生用具等户外必备品。
枪是狩猎最重要的部分,特克斯依靠自己的关系搞来两把步枪和一把狙击,加上牧场的三把火枪和两把弩,武器方面足够装备八个人的。
帕特里夏提议要不要带上充足的食物,布雷迪摆摆手,“食物正在丛林里等着我们,优秀的猎人只吃野味。”
吴帝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到野外自给自足是个不错的想法,要是在外面连肚子都填不饱,那就赶紧脱下迷彩服滚回牧场当乖乖仔。
“我在本迪戈从来都是光着膀子进丛林。”说着他伸出长满浓密体毛的右腿,指着上面的一块疤痕说,“那一次我瞄准了一头野鹿,结果一条棕伊蛇咬住了我的腿,要知道它可是世界上毒液输出量最大的蛇,那感觉就像妖艳女郎在你腿边吐气,几秒钟的时间整条大腿没了知觉。”
“酷,说实话我从没体验女人在腿边吐气的感觉。”吴帝双手抱胸,饶有兴趣地听他讲。
为了让大伙更好地看清伤口,布雷迪跳上了猛禽的前盖,帕特里夏也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放下手中的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