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见除了郑怀英之外,还有一人,顿时有些愣神。那人一身装束十分奇特,看起来像是偏远地区的蛮荒之人。
郑怀英从怀中掏出白色灵狐,冲众人一提,道:“喏,幸不辱命!”
“灵狐!”
所有人都噌地一下站了起来,目光直勾勾盯着那只灵狐,再也不肯离开。
多少天了,遭了多少罪,被这个小东西误导了多少回,因为这个狡猾到了极点的小东西,自己一行人有好几次都触怒了水潭中的存在,差一点全军覆没。即便拼了命逃,还是丢下了几条性命。
“怎么做到的?难道它真的去了小人间那边?不可能啊,它的速度怎会如此之快?”有人忍不住问道。
“三哥,这小东西能在我手中,自然说明它去了西边。”郑怀英得意洋洋地道:“它真是狡猾透顶,不过还好被李行云公子给捉住了。”
“李行云?”
众人这才认真看向郑怀英身后那人。
那是一个长相十分俊美的少年,搭配一身特殊装束和发髻,与他们这帮糙汉子相比,自然是别有一番韵味。
那名叫三哥的人似乎是这些人的首领,长相十分粗犷,满脸络腮胡子,走到龙武面前猛地抱拳:“多谢公子出手,我等感激不尽。待回到中州,我一定请大哥好好谢你。”
龙武摆了摆手:“三哥客气了,捉灵狐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都是怀英兄的功劳。接下来少不得麻烦你们,等进了中州,我便不再叨扰,雇佣团的兄弟请便即可。”
郑怀英听得脸颊有些微红,但龙武这番话让他十分受用,心道这个兄弟很靠谱嘛!
不死神凰体型放小了很多,和小家伙差不多,似乎是飞累了,同样站在龙武肩头,与小家伙一边一个,听到眼前几人的对话,也懒得去插嘴,一时间有些百无聊赖,扫视了一圈,有些不满地嘟囔道:“真是穷啊,别说灵药,连一件像样的兵器都没有,真是穷啊!”
它自然是说这雇佣团。
那三哥也没有矫情,长年风吹日晒出生入死,过关了刀口舔血的日子,也不与龙武讨还词语,再次抱拳之后,转身对那一行九人道:“兄弟们,任务完成,回了!”
郑怀英将灵狐放在特质的笼子里,小心翼翼托着,时时刻刻监视里面的举动,不敢有丝毫大意。没办法,这个小东西实在是太过于狡猾了,若是不一小心被它跑了可就完了。
接下来几天,龙武跟随辉煌雇佣团从西向东,踏入中州,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