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一定要闯出一番事业来。
“明珠市,我来了!”
吴名的呐喊声回荡在崇山峻岭之中,觉得现在才算真正下了山,之前只不过是在途中而已。
要想尽快的融入社会,首先要脱掉身上的僧袍,然后再解决吃住的问题,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有钱!经过坐车买票那件事,吴名已深有体会,在城市里没有钱寸步难行!
翻了翻背包,里面只有两件道袍和几个金元宝,这就是吴名现在的全部家当。金元宝虽然很值钱,但在没有换成钱之前,依然只是胖子所说的铜疙瘩,一钱不值!
想起老道疯疯癫癫的样子,吴名就一阵阵头大,如果不是这个老家伙把和尚放在背包里的钱暗地里换成了金元宝,我这次下山至于受这么多的难为吗?
看了看身上穿的僧袍,吴名苦笑着摇了摇头,从下山之后,穿着这一身僧袍,一路上也不知道遭到多少白眼,人人都像看怪物似地,如果再用这副打扮出现在城里人面前,还不知道会引起多大的麻烦。
还是甄贞说的有道理,要想融入这个社会,只有脱下僧袍和道袍,至于以后的事情,也只能一步看一步了。
辨别了一下方向,施展起草上飞轻功,吴名犹如一道幻影,向山下掠去,路过一个大院时,吴名停下了脚步。
院子里有七八栋五层楼房,最前面楼房的走廊上拉着几根铁丝,上面乱七八糟的晾满了衣服,也许天还没有大亮的关系,整栋楼静悄悄的,连个人毛都没有。
看了看晾晒的衣服,吴名笑了,正愁着无法换掉身上穿的僧袍,眼下倒是个好机会。
虽然偷东西很可耻,但此时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再说了,我也不是偷啊,只不过是没有人看见来化缘罢了,大不了小爷我以后再还你们几件新衣服,这就叫事急从权。
既然为自己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吴名也就心安理得了,站在大门外伸手招了招,几件衣服无风自动,竟然飘飘荡荡的飞了出来。
“哈哈,衣服在院子外面就是无主之物,取之也就无伤德行了。”
钻进不远处的小树林,当吴名又一次走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变了样,上身穿着印着骷髅头的T恤,下身是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再加上左顾右盼贼兮兮的样子,怎么看都让人觉得不是什么好人。
摸了摸膝盖上的两个洞,吴名闹不明白了,看着这件衣服还很新,怎么裤子上会有洞呢?
“唉,裤子烂成这个样子也不知道补一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