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怕人吃了再出什么毛病,到时候我的罪过就大了,所以我偷偷地把那些香菇给倒到臭水沟里去了!”
吴小玉听他讲完,当真是发了满脑门子的汗,尼玛的!王百山这个混蛋,果然是想在香菇上做手脚!
如果不是这师傅多留了个心眼儿,自己可就真的要完蛋了!
吴小玉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百元大钞,塞到司机师傅手里,便又匆匆离开了!
从司机师傅口中得知,这王百山真的是想在自己的香菇上下手脚,吴小玉是既后怕,又愤怒。
如此狼子野心、人神共愤之人,如果不出手教训他一番,简直是难平自己心头之恨。
吴小玉打人群中走出来,继续回到屠宰场的大门外,因屠宰场前门不远处,便有一条小河。
河畔载了大量的柳树,树下有不少乘凉、卖货之人,故而吴小玉要隐藏起来,不被人发现,却也是件跟简单的事。
唯一让他有些担忧的是,王百山那个混蛋现在有没有呆在厂里,自己别白白地在这儿守这么长的时间。
刚才真应该问问那个司机师傅的!
可这山上哪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的,要想出手教训他一番,就只有守株待兔了,反正有手机在,也不至于太过无聊!
吴小玉就这么等了五六个小时,等的卖货之人全都走光了,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屠宰场里才开出一辆奥迪来。
细细望去,见这车的车牌,正是初次与王百山撞见时他开的那辆车,如此说来,这车里的人应该就是王百山了!
吴小玉收了手机,起身来小跑几步追了上去,现在虽是黄昏,镇上仍旧是人来人往的,车辆开不快,故而吴小玉完全跟的上。
这两奥迪左拐右拐地拐了好几个弯儿,终于在一家夜总会停了下来。这夜总会整个镇上仅此一家,而且有一个极其粗俗,却又大受土豪们欢迎的名字,叫做‘发财夜总会’!
车辆停下来后,便见一人从后座上下来,首先映入吴小玉眼帘的便是一个明亮亮的光头,这人正是王百山。
眼见着王百山领着个保镖走了进去,吴小玉也快走几步,来到夜总会的门口。
他刚要走进去的时候,却被门口的一名侍应生给拦住了,只听他极其有礼貌地开口道:“先生,请出示下您的会员卡!”
会员卡?尼妹的!一个夜总会还要会员卡?
吴小玉假意在身上寻找了下,然后开口道:“我忘带……忘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