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你……你没打算杀我?”
“嗯。”小侯爷郑重其事的点点头。
“那我……”他赶紧把手伸进嘴里,看样子是想把刚刚服下的毒药吐出来。
像他这种人,一般都会在牙齿里藏毒药,以备不时之需。之前没有吃,是因为他觉得有逃脱的可能。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凡有一线生机,谁愿意死啊。要不是觉得逃生无望,他怎么可能服毒,要死早就死了,至于等到现在。
小侯爷摇摇头:“别忙活了,你都吐血了,说明毒已攻心,你能把胃里的东西吐出来,能把心室里的毒血也吐出来吗?”
皮振南眼睛发直,一口气没上来,直接仰面倒下,身体剧烈的抽搐几下,便彻底不动了。
“我去,这货到底是被毒死的,还是被我气死的?”他很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只可惜对方已经死透了,没办法给出明确的回答。
搬来几块石头,将皮振南的尸体压住,算是兑现了留他一条全尸的承诺。
至于会不会有野兽把石头掀开,那就不在小侯爷的管辖范围了,反正这货是服毒自杀的,啃食尸体的野兽也不会有好下场。
回到之前跳下悬崖的地方,果然找不到之前骑乘的那两匹马了,大白天路上人来人往,估计早就被人顺走了。
靠两条腿返回卫城,简直是开玩笑。
他只是走了半个时辰的路,就已经累的快不行了,好几帮骑着马的人从身边经过,但就是没有遇到可以搭的顺风车。
眼珠子一转,老子不妨当回强盗,抢一匹马不就行了,蒙上脸作案,谁认识我啊。
嗯,主意不错。
几分钟后,脸上蒙着一块黑布的他,猫着腰躲在路边的草丛里。
不一会儿功夫,打南边奔来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骑马的人带着大大的斗笠,帽檐拉的很低。
就是你了,帽檐拉的那么低,你看得清楚路吗?
肯定不是什么好人,好人会有这样的打扮吗?
什么好人坏人,只不过是小侯爷给自己的一个心理安慰而已,毕竟是第一次当强盗,他当然希望被抢的是坏蛋,要是抢了好人心里肯定过意不去。
等枣红马走近了,通过仰视的视角,他看到斗笠下面是一张中年人的脸,估计是平时很少晒太阳,显得有些苍白。
马不错,四条腿强壮有力,碗口大小的马蹄子,一看就是耐久力超强的品种。
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