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厂房门口的大胖子身材实在魁梧得可怕,几乎将偌大的厂房门给挡住了,本来如水银一般倾泻进来的阳光,就因为他往那么一站,厂房里就幽暗起来。
脚上一双破旧的拖鞋,下身是一条破旧到已经磨出洞的牛仔裤,上身一件如同拧干的榨菜一样的豆汤色短袖。
大胖子的穿着,给人的感觉就是,破旧不堪。这种层次的破旧,比起搬砖的都不如,倒是和捡破烂的有得一拼。
极品,穿着打扮和周末一样,都是极品!
尤其大胖子也喜欢傻笑,或者说,他的长相,那大脸盆一般的模样,本来就给人一种憨傻的感觉,和周末装出来的憨傻,有着不一样的地方。
如果不是他现在手里拿着一直森然的手枪,如果他现在站在菜市场或者小学门口,指定要被那些大妈、孩子当傻子欺负,因为,他那双眼睛,实在是太木讷了,木讷到没有半点神采。
不过,这双木讷的眼睛,却有着比鹰还锐利的洞察能力。
几乎是周末看向他的同时,他木讷的眼睛就捕捉到那个躺地上、双手捂着头部、脸部的小青年在瞪视自己,他仿佛已经透过周末的指缝,看到了那双干净纯粹的眼睛。
“让我来。”大胖子没有丝毫犹豫,手中的枪缓缓举起,手枪在他宽大的手掌中,就跟摆弄玩具似的。
围攻周末的人听到大胖子发话,急忙住手,各自退到一边。
打了周末一顿,对这些人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事,他们退到一边后,开始用一种看好戏的目光欣赏周末和大胖子的表演,周末是不是会被一枪爆头,他死了他的父母家人会怎样难过,这些人压根不会去想。
被打得头脑发懵,浑身麻木的周末,在暴打结束后,他并没有站起来,甚至没有把捂着头部和脸部的手拿开,因为他浑身实在使不上一点劲,要不是有一口意念强撑着,估计早就晕厥了。
大胖子没有因为周末动弹不得而有丝毫的手软,他的手枪对准周末的脑门,眼中闪过一道森寒,扣动扳机的手开始往后拉,而他的牙关,也开始颤抖起来。
这一刻,除了周末,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大胖子举着的手枪上面,张志伟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愤怒在他的眼中就如同熊熊燃烧的烈火。愤怒让他话都说不出声,他长着嘴巴,不停地在颤抖。
无论什么人,即使是十恶不赦的大恶人,他都是一颗人心。
人心都是肉长的,将心比心,周末这么对张志伟,张志伟哪能不知道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