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相视一笑,很平淡。
这是她一个人住在a市的第53天,孤单,寂寞……还有恐惧。
笔尖停顿了一会,又将恐惧两个字划掉,继续写,我做了一个梦,浑身都在痒,发生过很多事,想念吴婶做的小酥饼,想念巴黎的葡萄汁,姐,你什么时候能好起来。
姐,你什么时候能好起来。
我想回去了。
……
笔尖停顿,那种酥酥麻麻的感觉又传来,浑身都在痒,明瑗大口大口的粗喘着气,把自己浸泡在冷水中,指尖扣的手心全是血色印记,这种被控制了意识的感觉太糟糕了。
她好想要什么。
哗啦!
起身,明瑗看见了桌子上有一个小小的针筒,里面装着白色的液体,明瑗紧咬牙,拿起针筒朝着窗外扔了下去,然后关上了窗户,浑身湿淋淋的上了床,浑身在颤抖,下嘴唇都快被咬破了。
难受!
好难受!
明瑗把自己包裹起来,只要钻进了被子里,挡住了光线,就好像隔绝了整个世界。
砰!
门被打开了,男生掀开了被子,看着女生蜷缩的身子吓到了。
“明珠,明珠……”
明瑗撑开眼皮,那种痒渐渐散去,意识存留一半,眼角还挂着晶莹的泪珠儿。
傅西握住她不断扣着胳膊的手,用力举起,两只胳膊上已经鲜血淋漓,将她抱紧,纳入怀里,“别怕,会过去的,会过去的,再忍忍。”
明瑗张嘴咬上了傅西的肩膀,傅西没动,躺在床上紧紧的抱着明瑗,就像是在唱着催眠曲一样,“会过去的,会过去的,别怕,我在呢。”
不知过了多久,明瑗松了口,紧紧的咬住了下唇,浑身都在颤栗着哭泣,这是她第一次闻到了安心的味道。
可,晚了。
“你走!”明瑗推了一把傅西,继续把自己蒙起来。
傅西紧绷着唇,心从来都没这么痛过,掀开了被子一角,弯腰蹲下身,“从很久很久之前我就遇见了你,时间有多久,也不记得了,我喜欢你很久了,从今天开始,我会陪着你,绝对不允许再有坏人欺负你。”
傅西的声音很轻,很柔,十指紧扣着明瑗的手,不允许她再抽回去,“我不介意你什么样,只要你一句话,我可以放弃一切,不计一切后果的跟你在一起。”
被子里的明瑗累了,疲倦了,不知道是听得见还是听不见,很久都没有了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