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霄与秦怡楠暂时分开,去了上风处,距离废品站院子还是差不多五十米。
然后,杨霄掏出折刀,在小臂上划出了一个不深不浅的伤口。
如此自残,却面不改色,实乃硬汉。不过这没什么可炫耀的,大多数佣兵都可以轻松做到。
杨霄不会让血液滴落地面,那太浪费,而是抹到了自己的头发上,利用体温的蒸发,可以让血腥气息更快的散发出去。
随后便以缓慢的步伐,朝着那座院子悄无声息的接近。
冬季的夜风把人类根本闻不到的血腥味吹进了院子,两条狼犬立即有所感知,它们原本都趴在地上,却像是受到了惊吓,猛地立起来,伸长脖子,耸动鼻端,小心翼翼地捕捉着空气里的怪异气息。
杨霄早就知道,自己的血液对于大型猛兽有着相当奇特震慑效果,多年前,自己还是个稚嫩的佣兵,在一次任务中被敌方追杀,他们放出了几条恶犬,率先追上了自己……
当时,子弹耗光的杨霄,体能也是所剩无几,凭一把战术匕首捅死了第一头扑上前来的恶犬,却被第二头咬到了手臂,又被第三头咬住了肩膀。
情况极度危急,杨霄虽在奋力抵抗,但也以为特马的完蛋了,没救了,被几头大型恶犬扑倒在地,再牛逼的人物也得嗝屁。
没想到,恶犬的利齿刚刚刺破自己的皮肤,刚见了一点血,它们就像喝了硫酸一样呜嗷惨叫,然后便一哄而散,调头乱窜着跑掉了。
从那以后,杨霄就知道了,越凶猛的动物,对于自己的血液畏惧感越强,之后去非洲草原执行任务,露天宿营都不需要点燃篝火,弄点血抹到自己衣服上,夜间猎食的狮子鬣狗什么的,都会敬而远之,躲得很远很远,比狮子王撒的尿都好使。
为什么会这样,杨霄也拿不出合理的解释,只能说,某些动物在感知领域远超人类,不需要监测仪器,它们也能预测到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的发生,而做出提前迁移之类的举动。
此刻也是一样,院子里的两头狼犬虽是第一次闻到这股气息,却做出了本能的反应,它们钻回到木板搭成的狗窝里,挤在一起,一声不吭,甚至还有点瑟瑟发抖。
由于院墙的阻挡,杨霄看不到它们的反应,只能做好最坏的打算:这一次如若不灵,那就只能强攻了。
但下一秒,杨霄刚刚绕过旁边一座汽修厂的院墙,便看到了,废品收购站小二层的屋顶上有一个模糊的人影。
之所以模糊,并不是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