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居然无法反对,对方的凌厉杀气,压得他没有反抗的心思。
他像行尸走肉一般,取出钥匙,打开保险柜。
打开保险一瞬间,看到里面的金条、大洋,还有支票、本票,见钱眼开,他突然清楚过来,大叫:“不,这些都是我的,是我的。”
从抓起保险柜中的手枪,转身就要射击。
“噗”
后脑中枪,他当场仆倒,下地狱去了。
岳锋清点一下财物,各种加起来,值十几万块大洋。
“该死的家伙,搜刮不少啊!”
他抓起钢笔,在便笺上写:“小鬼子听着,你们的警察局乱抓人乱审讯榨取钱财,毫无人性,极其可恶。从今天起,再敢以买卖大米入罪,所有警察局都是我的目标,别怪我大开杀戒。乐山大侠留!”
岳锋相信,有了这行字,鬼子绝对不会轻易抓“逃犯”家属。
不是不敢,而是觉得不值,万一惹闹乐山大侠,可不是闹着玩,绝对会将新京闹个天翻地覆。
哈城就是个例子。
岳锋一甩,钢笔呼啸着飞到墙壁,入墙三分!
找个袋子,岳锋把财物装进去。
这些钱财,除了分给被救的人,还剩下一大部分。
随即,他走到副局长办公室,搜刮一番,从保险柜中,也获得一些金条、不记名支票、本票,价值五万块大洋,都是压榨而得。
很快,所有囚犯集中到后院,岳锋也不急,从警察局中搜出疗伤的药,给受伤的人服用,这才让大家上车。
“囚犯”中,有数人会开车,岳锋挑选两个人,让他们开车。
他与海灯,负责保护,每人一把轻机枪。
两辆迅速离开警察局,按岳锋指示的路线开。
很快,岳锋就与胡有为汇合,一起离开了长春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