璋在刑法上以猛治国,意图用重典求治,在他的继承人那里也不再继续推行。
而朱元璋自以为得计的宗藩制度,在他身后很快遭到完全破坏和全面修正,藩王不再享有护卫,经济待遇,人身自由亦遭遇极大限制。
《宗藩条例》不断修正,明末宗藩几乎可以入仕,洪武分封制已名存实亡。
故而,洪武制度虽然以《祖训》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一元”,但其由于本身多有不合理之处,以及时代推移,洪武制度本身经历了不停的调整和变迁,以至于面目全非、名存实亡。
洪武制度虽属“一元”,却蕴藏着丰富的取向,这是“多元”。从“一元”到“多元”,是洪武制度后续命运的突破口。
对洪武制度、尤其是《皇明祖训》名义和形式上的遵从和维持,保护了它的“一元”地位,维持了它的核心精神和宗旨的延续,绝不能因为“面目全非”和“名存实亡”。
而忽视乃至否认洪武制度对明代制度的奠基性质和深远影响。
朱元璋造了一座大房子,这座大房子的结构、形式已为朱元璋所亲手做好。
后代子孙时常觉得房子在使用过程中,住得并不舒服。
天气、水文、交通等新的因素影响房子的使用效果和居住体验。
此时,他们只能“偷梁换柱”、“曲突徙薪”,重修房屋,以达致合理的境地。
“祖训至上”与“持续调整”。
“一元”与“多元”,构成了洪武制度的主要范式。
其实每一个朝代制度,都是在前朝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的。
前朝政治得失往往会被后世的开国皇帝所总结。
所以,明朝的灭亡不能归结于此。
每一代人有自己那一代人的使命,朱元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并且在韦宝看来,完成的算是很不错的。
比如卫所制度,在明朝初年就很合理。
每一个朝代,他们设计相应的制度就是为了解决当时的问题。
所以,明朝立国之初,这些都是为解决当时社会问题而设计出来的。
不能因为后来出现问题就否认当时设计这样的制度不合理,就跟电脑的系统一样,运行长了还要打补丁,不定期地升级,何况一个国家的制度。
就像是一家大企业,这些人既有帝国的产权,又有帝国的经营权,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一个健康的团体,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