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只根据载货量进行征税。
有的钞关还同时征缴对商人货物征收的“商税”。
天启元年在原额34.5万两的基础上加征6.5万两,天启5年增加2处钞关,并加征13.5万两。
这算是天启朝的后三年,辽饷中唯一一次增加的税额。
魏忠贤征收工商税,除了落在这13.5万两上,实在是无迹可寻。
魏忠贤指使人诬告徽商给人家“坐赃”没收家产倒是有的,可惜那是为了修三大殿,本来就是另一笔不必要的开支。
约在崇祯2年,又增加5万两。
崇祯3年将总额加到了33.6万两。
随后13年又加征20万两。
总体来看,田赋加征是万历朝末年定下来的政策,那时候并非东林执政。
杂项、盐课、关税的加派全都是天启朝初年东林执政,当然在位官员并不都是东林,可以算是东林党时期定下来的。
至于崇祯年间,杂项中的房屋交易税费、当铺爱国捐、盐课、关税等等不但继续征收,而且都增加了。
反而天启后三年除了搞了一次田赋临时加征、一次增加关税之外,似乎没加过什么税。
魏忠贤这几年增收盐课,盐是专卖品,只会转嫁给民众、助长私盐,铸造劣质铜钱牟利,大肆诬告坐赃。
征收各地方的库银,杂项是掐地方政府的脖子,这个是直接掏地方政府的家底,全都是打着“以助大工”的旗号,就是为了给皇帝修三大殿。
这殿两年半修完,不可谓不快,耗银595万两,将近一年的辽饷总支出。
阉党的干将崔呈秀、孙杰,天启末年干的就是“督察大工”的活儿。
魏公公还有一招“捐助”,一开始是号召各王府捐助,这还罢了,毕竟有固定收入,后来把任务摊派到在职官员身上,于是就搞出许多“私派”。
本来官员要擅自在辖区内加税是不行的,现在有了这个名堂,至少可以在朝廷内部搪塞了。
所以,魏忠贤虽然想了很多办法搞钱,却真的搞不出来钱,搞钱也是需要很强能力的人去执行的。
魏忠贤自己的能力很普通,厉害也只是厉害在搞人际关系上,做具体的事情是不行的。
而魏忠贤手底下又没有韦宝这样的人。
魏忠贤一下子就看到了问题的关键。
“明日大清早,估计陛下还得召集阁臣到平台议事,到了明天清早,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