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一年
小懒在突破金丹境之时脑海中出现一些记忆,类似于传说之中的传承记忆之类的东西,其中就有讲述修炼之法和控制身体大小之法,还有一种天赋神通,小懒的天赋神通很简单,吞噬,对任何物品的吞噬,这种神通十分恐怖,从小懒刚刚踏足金丹境就能够直接吞噬雷劫便可以看出一二。
对于蛮兽的天赋神通昊天也曾有所耳闻,而且亲眼见过,就好比那火龙狮的攻击之术,只是天赋神通也分强弱,毫无疑问,小懒的天赋相当恐怖,远不是普通蛮兽可以比拟的。
踏足金丹境的小懒似乎才是真正的完全觉醒了,修炼速度一日千里不说,战斗力也十分强大,如今的昊天想要战胜它相当困难,这还是在它不使用天赋神通的前提之下,当然,这也让两人赶路的速度加快了不少,毕竟路上也很少会遇到足以对他们构成威胁的蛮兽了。
整整一年之后,昊天和小懒出现在十万大山的外围,这里的外围并不是说一两天就可以走出去了,以他们如今的速度,全力飞行也还得一两个月,从昊天部落抵达这里,竟然花费了整整一年半的时间,这还是昊天几乎片刻不停的全力飞行,若是凡人徒步行走,只怕要走上一辈子,足见这十万大山的庞大,当然,昊天经历的路程,实际上相对于十万大山来说也仅仅只是很小的一个区域而已。
此时,密林之中,昊天一身兽皮白袍,长发披散在肩上,嘴唇微抿,身体修长,剑眉星目,粗野中带着温雅,柔和中带着野性,肩上懒洋洋的趴着一只黑色小仓鼠,一黑一白,构成一幅美丽的画卷。
很小的时候昊天就喜欢白色,但真正让他喜欢穿白衣的,是那个身着雪白羽衣为他跳舞的女孩儿,还有那件银白的锁甲,人早已经逝去,银甲也在无数次的战斗中破碎,但是那道身影,永远铭刻在他的心底,这辈子都不可能抹去,也不会抹去,所以他爱上穿白衣的感觉,就好像有她陪在身边,安宁而温馨。
呼!
原始密林之中,一道黑影呼啸而过,带起一阵劲风,片刻之后,几道彩霞接连出现,如同彩色彗星,从远处激射而来,氤氲的色彩散发着迷幻的光芒,又带着一丝强大的气息,给人一种极不真实之感。
待彩霞靠近,可以清晰地看到那竟是一柄柄形态各异的武器,有长达一丈的巨剑,有粗如水桶的长矛,有翩若惊鸿的彩绸,还有直径一丈的金轮等等,更让人啧啧称奇的是,这些武器上面,居然都站立着一个飘然出尘的身影,有男有女,共有十一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