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二的梦族电子公司的干股(干股只有分红权),同时给了虞绍元和杜子实各百分之一点五的干股,另外,李擎又拿出了百分之五的干股,让董明株、虞绍元、杜子实共同拟定名单,将这百分之五的干股奖励给梦族电子公司的骨干人员、以及技术人员。
不是李擎抠门,只拿出百分之十的干股奖励帮自己打天下的人。
一来,梦族电子公司的所有资金都是李擎自己出的,没有理由给董明株等人分股权。
二来,梦族电子公司才刚刚起步,现在就大手大脚,未来怎么办,拿什么来奖励有功之臣?
三来,梦族电子公司的体量太大了,远了不说,就说明年,保守再保守估计,明年梦族电子公司的销量也得有二十万台,每台的利润即使只有一千五百元,梦族电子公司明年的净收益也得有三亿人民币,百分之二的干股,就能有六百万元的分红,而且这还不算董明株的年薪,要知道,明年可只是一九九五年,一年赚六百多万元,那是什么概念,在京都那可是都能买六十套大房子了,而到了一九九六年,这个数字最少还得乘以五,也就是能分三千万元的红,到了一九九七年,还得再乘以五,也就是董明株一年能分一亿五千万元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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