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胜诉,所以在法庭总是放大人家的漏洞,这么做,对对方无疑是不公正的,这有违法律制度的正义性,公正性。作为律师,本应该是法律的维护者,而不是利用技巧,践踏法律的尊严。他不愿意再违心的去为他们辩护了,他告诫淘奋,最好放弃这场没有意义的官司,最好是和解,如果你们一定要打这场官司,你们就另请高明吧。
淘奋急了,说道:“齐律师,这是为什么,一场官司都没有走完程序,你就中途放弃,这应该不是一个律师的性格,是不是九天公司给你施加了影响了,你这中途退场,关键时刻你这么做,不合适吧”。
齐律师说道:“淘奋先生,我首先申明,九天公司没有给我任何影响,至于我放弃这场官司的原因,主要还是从你们的利益出发的,你的这场官司必输无疑,你不要看到一审胜诉了,事实上,法院并没有给你们任何实质性的好处,这就说明,我们的一审并没有取得完胜,如果二次审理,这场官司必输无疑,一审中,我们只看到了对方的两点问题,而且都是对方毫无准备的地方,你想想,二审中,人家会再给我们机会吗”。
淘奋有些不想听齐律师的解释,说道:“齐律师,我们之间是有合同的,是有法律公证的,你这中途放弃,可是不受法律保护呀”。
齐律师说道:“这样的结果我是知道的,你的官司我是不会再接受委托的,我的违纪行为,你也可以进入司法程序,我最后在奉劝你一句,你放弃这场官司吧,何去何从,你自己决断”。
淘奋有些泄气了,他说:“齐律师,你总要把这件事处理完呀,官司久拖不下,耗费精力,不打也罢,能不能通过其他渠道解决问题”。
齐律师说:“我可以接受非法庭方式,办法还是有的,就得你出面争取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