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强子明明踢了他脸上几脚,我看到他颧骨破了的...”
混混是真怕再被打,一点实情都不敢隐瞒。包括自己动没动手,都交代得一清二楚。
陈娇娇蹲在他的面前,擦了擦手背上的血迹,开口问道:“然后呢,你有没有上去问问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小混混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这我哪敢啊?那个流浪汉看着那么邪乎,借我几个胆子也不敢上前询问。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从那天以后,我还真的就跟踪过他。我这人没啥正经工作,整天就爱寻刺激。正好那些天手头比较紧,我想把怪事调查清楚,卖给新闻记者赚点零花钱。”
在利益的驱动下,小混混变成个盯梢的。狐朋狗友怕摊上事跑得无影无踪,他闲着没事干,正好寸步不离守在流浪汉身边。
他注意到那个流浪汉不吃不喝,就睡在胡同里那个叫徐亮人的家边。
混混认识徐亮,因为他们是同道中人,吃喝嫖赌无一不沾。只不过徐亮做的是诈骗生意兼职干拐骗妇女,被道上的人看不起,混混们跟他来往不多。
“你这种人还讲江湖规矩?”陈娇娇抬起手,吓得混混赶忙捂住脸。
“继续说!”
“是是是...”
通过几天观察,混混发现徐亮好像不在家。但有个漂亮女人住在他家里,偶尔还打开门准备出来。陈娇娇知道,那个女人就是陈启星。
那个女人穿着男人的衣服,精神看起来相当萎靡。每当她跨出门槛,见到那个流浪汉,她便退回去重新关起大门。在混混看来,她好像认识那个流浪汉。
连续好几天,混混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情况。正当他准备放弃的时候,听到一番奇怪的对话。对话的双方是流浪汉,以及那个住在徐亮家的女人。
当时是某天的下午,具体的日期混混不记得了。那个女人倚着门框说道:“你要怎么才能放过我?”
流浪汉嘴巴漏风,说起话来不清不楚,混混支起耳朵听了半天才听清楚。只听他不紧不慢的说:“不放过你的人不是我,而是你。”
陈娇娇一愣:“什么意思?”
混混大摇其头:“我也不知道啊,他俩说话跟打哑谜一样。”
陈娇娇让他继续回忆当天的情形。混混的记忆力还算不错的,他记得流浪汉说完这句话后,那个女人沉默了好久。
等她再次开口时,好像在与流浪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