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问道。
他好像有些印象:那个“某某镇某某客栈”好像在哪里?
他是初出茅庐,对周边的环境并不熟习。那个“某某镇某某客栈”好像就是他遇见劫匪的那个镇,劫匪住的客栈。
当时不是?没有太在意?眼睛一扫而过,没有进大脑记忆库。
“那里的老板,是个劫匪头目。那里的伙计,都是帮凶。那里住的客人,都是劫匪。你懂了么?那里是个劫匪窝……”
“你?你怎么知道的?你们又不是在一个地方?”乐歌问道。
“唉!”老板叹了一口气,说道:“他们劫过我的马!还打了我一顿!我找了他们多少年,才找到他们的老窝。”
“哦?”
“那家客栈的头目,就是劫了我的马才发的财。他们骑马去抢了什么人,然后就盖了客栈,养了一帮手下,专门给他们到处抢劫。他们有许多分支客栈,专门给他们提供情报……”
“你不是骗我的吧?”乐歌怀疑地问道。
“我骗你干吗?”
“你是不是他们一伙的?”
“你?”
“信不信我杀了你?”乐歌的眼睛一瞪,一副要杀人的样子。
“你?”
“我告诉你!他们今天在半路上劫杀两辆马车,被护送两辆马车的人反杀了!他们一共有三十多人,对方只有十几个人,结果!被十几个人给反杀了……”
“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我是一路跟踪过去的!我就发现他们不是什么好人,他们先盯上我,以为我是有钱人。结果被我给甩了,我反过来跟踪他们。然后!就跟踪到你们这个小镇上来了。再然后!今天早上我就跟踪过去,我亲眼看见的!”
“你亲眼看见的?你跟过去就是为了看?”
“我出手帮助!杀了他们七八个,伤了十几个。受伤的人,后来都被护送马车的人给砍了!……”
乐歌根据大概的事实,再瞎编一通。
“你?你?你没有骗我吧?”老板听了,吓得不由地后退几步,眼神恐怖地朝着乐歌看着。
“我骗你干吗?我身上的血腥味,还有马身上的血腥味,难道你没有闻出来?要是没有杀人?没有杀几个人,能粘上这么多血么?”
“这个?”老板想了想,点头道:“也是!”
“那?说好了!我帮你去把那些劫匪全部杀了,你把这匹马给我!”乐歌追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