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进发。
“我们洛氏就在洛河的南面,过了河,很快就到。”
队伍顺利渡过洛水。
“看,有头斑鹿。”
旁边骑在马背上的销风忽然指向右前方,他没有马蹬和马鞍,整个人紧贴着马背,紧抓着马脖和缰绳,这很需要技巧,要像他这样骑在马背上,最少要训练一年。
“塔卡,让你见识一下我的马上射箭之技。”
销风说这话时,表现得十分自信,在没有马鞍和马蹬的情况下,要拉弓射箭可是非常困难的,其中还需要马匹的配合。
“好...”
陈华点了头,认真看着他表演。
同时也寻思着,既然这些白民国人善于骑马,他们对自己的马也了如指掌,若将他们收到旗下,用上洛氏的马鞍和马蹬,这便能缩短训练骑兵的时间,省下不少人力,只要好好训练一年半载,相信,这支骑兵部队便可以形成战斗力。
这时代,拥有一支配备马蹬、马鞍、马蹄铁装备齐全的、还受过严格军事训练的骑兵,这将会是一股强大的力量,战车受地形限制,机动性不如真正的骑兵,那么,到时候,洛氏的骑兵将会让整个夏王朝都为之颤抖。
对!
这三百匹马和三百白民国男子,一定要真正收入到自己的旗下。
想到这里,陈华看向前方销风的眼神都变了样。
只见销风整个人趴在马背上,用牙咬着缰绳保持着身体平衡,然后驱马追击那头鹿,待马追上那斑鹿之时,他连拉弓放箭,一气呵成,箭顺利射中了斑鹿,斑鹿一个跟斗便摔倒在地,被他轻松捡去了。
“好!”
“好!”
周围那些包括洛氏的人都连声赞叹。
销风带着野鹿回到陈华面前,期待地说道:“塔卡,这鹿送你...”
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需要我的肯定。
“销风很不错!”陈华点头笑道,“对了,你们...娶妻否?”
销风摇了摇头,说道:“我未娶妻,但其他人有的娶了妻。”
“这样啊...”
陈华想了想,说道:“我希望你们这队人...能够成为洛国的军队,为洛国效力,为大家对抗其它方国大族,你们可否愿意?”
“愿意,愿意。”销风连脸露喜色,“伯候是我们白民国的塔卡,我们愿意为塔卡而战。”
说完,销风连呼来其余的白民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