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朝复制人佛伦兹乜斜着,弄得复制人佛论兹大惊小怪,那女子却露出狡黠轻笑几丝,使太森觉得略有妖意。
这样的酒肆,岂止侍酒,同时还有轻歌曼舞,用来招徕顾客。有一个特别美的艺妓,冰蓝色的眼瞳闪闪,一身粉色宫裙、鬓珠作衬,妩然一段风姿。她与另一女跳起了舞。
只见喝酒的女子,把笛子横在嘴前,笛声响起,开始有忧伤悠悠的情怀传荡,接着笛音一转,那笛响起怪异之声,嘎然划破了寂静,听得人毛骨悚然,心为之悸,血为之凝。
突然整个饭店都乱了,食客都跑得跑倒得倒,复制人佛伦兹眼睛迷迷瞪瞪的样子要跟着吹魔笛的女子走,刚走两三步,就让罗东方一脚飞起踢倒在地,太森和秋水与那女子打了起来,秋水不顾一切拔剑挑她胸际,她接连甩出小飞镖,秋水和太森当然认得这小飞镖,被蜈蚣人和太森挡过。
罗东方在和二小童斗,二小童头上扎的犄角放射能量,有两道桔红色的光。
女魔故伎重演,扔出黑纱巾,黑纱巾魔力大现。
黑纱巾在饭店空中飘飞,撒下纷纷扬扬的灰色粉末,这是深埋地底黑暗的魔灵之粉,许多人呼吸进肺里立刻就会咳出血来。蜈蚣人对这个粉很敏感,在关键时刻秋水神剑银龙现,它追逐魔巾吐出火焰要将魔巾烧毁,魔女一见立刻收回魔巾,太森将羽毛扇往她头上扣,她的身子倒地,魂魄一溜烟逃走了,二小童也跟着逃了。
罗东方和太森把复制人佛伦兹扶起来。“还是冲你来的,你身上究竟有什么神秘的宇宙因子让她这么着迷?”“我也不知道,要是有也不给她,她是想把我杀了取因子,还是煮了取因子?”
人们怎么会想像到女魔在粉红华服下罩着一具累累白骨?众人看地下,白骨也被她染成了粉红色。“那么,这具粉红骷髅,就是跟你们一样的修道人,她可能是正在修炼养尸术?不知道她是什么时代的人?“蜈蚣人问。
“她不是修炼养尸术,她是一个将近两千年的魔女,她的修为算是很高的。她是借的这个骷髅当替身。”罗东方告诉他。“据我观察她是周朝人,能飞行了。”秋水说。
大家被女魔闹的很没心情,就想散了,罗东方说:“走去雷云花家咱们还吃中餐。”说着就拉蜈蚣人往回走。
“乃具双目如星复作月,脂镜粉匣能鉴人,未见媚……”女魔跑回墓地自言自语,她为了复制人佛伦兹,竟然冒着危险跑到饭店去了,我一定要借助他身上最强大的宇宙因子魔力,修炼成最强大的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