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一部份女孩子嫁给了小混混。
家里如何的反对,他们感情依旧很好。
那就是在年轻的时候,小混混真的敢为了女朋友,豁出去命,或者挺身而出,不怕惹事情。
有个人说过一句话,如果一个男的,为了女的打过一架,那么如果你要追她,这件事情,肯定会成为成功的关键。
这些人情,比送多少钱,送多少礼物,让女生更为记忆犹新。
所以?张心俊把唯一能够抓住的机会,都错过了?
其实这不仅仅是男女关系,朋友之间也是如此,如果有一个朋友,不怕风险,不怕惹事情的去帮你,那么你也会对这样的事情记忆犹新,而天天请你喝酒吃饭,这些恩惠,往往不会有太大的感激。
毕竟人就是这样的。
“所以啊,我真的好羡慕凝冰啊!”王嫣然感叹的说道。
“那我告诉你一个事情,让你更羡慕白凝冰!”沈娜开口说道。
接下来的沈娜,就把万家的事情,全部仔细的说了出来。
“这个?洛总在荆州都如此强大了吗?”王嫣然听了之后,也是非常咋舌的。
“根据我的了解情况,他的发展是非常快的,昨天那位秦少爷,还有杨少爷,全部都是我们荆州最为顶级的富二代,但是他们在对待洛风的时候,态度都是很恭敬的,所以,洛总在荆州掌控了大量的资源,也是很正常的!”沈娜感叹的说道。
“实在是实名羡慕凝冰啊!”王嫣然再次开口说道。
沈娜同样叹息的说道,“谁不羡慕呢?”
王嫣然突然询问了起来,“那么你还想要和凝冰竞争吗?”
王嫣然可是知道沈娜的心思的。
沈娜在王嫣然面前,也没有隐瞒过她对洛风喜欢的想法,她淡定的说道,“完全争不过!”
“啊?”王嫣然迟疑的看向沈娜。
在王嫣然看来。
虽然白凝冰很漂亮,但是沈娜也不会差的,并且沈娜家的家庭条件更好,更关键的在于,王嫣然觉得,沈娜的性格是要更好的。
其实内心深处来说,王嫣然并不希望沈娜介入洛风和白凝冰的爱恋当中去。
因为王嫣然不想失去沈娜这个朋友,也不想失去白凝冰。
她们都是闺蜜。
以后如果真的那样了,到底帮谁呢?
不过站在公平的角度来说,她的确觉得,沈娜的条件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