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他们全部都是高雅的人!”宁染汐得意地挑了挑眉,“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金钱故,两者皆可抛!”
“你要那么多钱干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慕凤歌一边跟着她朝那个人类男子的病房前走,一边调侃她。
“我承认,钱是生不带来!可谁说钱死不带去了?我要是死了,我一定要拿自己全部家产来陪葬,否则我死不瞑目啊!”宁染汐一脸认真地说道。
“那你怎么不努力修炼,有朝一日去龙国屠龙啊?龙窟里面可有不少金银珠宝呢!”慕凤歌笑着说道。
“财神爷!你这个提议很好嘛!我要好好想一想,我是靠着自己的医术赚钱快一些呢,还是努力修炼去龙国屠龙来钱更快一些!”宁染汐十分认真地开始思考了起来,没思考片刻,她便指着一个病房的大门对慕凤歌说道,“财神爷,病房到了,你进去吧。”
慕凤歌和帝夜煌一起走进了病房,这间病房的光线并不是很好,因为外面种着一丛丛郁郁葱葱的毛竹,毛竹遮挡了大片的阳光,将绿色的浓荫透过白色的窗户纸,投射到了白色的被子上。
男子靠在竹子制成的枕头上,正在闭目养神,他脸上戴着的粗糙木刻面具,显得十分简陋。
他的身上被换了一身干净的淡蓝色衣服,皮肤上的伤痕已经完全消失了。
他的头发很黑,他的发丝泛着幽红色的光泽,那光泽如同开在黑夜中的玫瑰花。
他没有束髻,一头青丝随意地散了下来,洒落在淡黄色的竹枕上,丝滑中泛着彻骨的凉意。
他的皮肤很白,就像是长年不见阳光的人,那种白如同月色下盛开的白兰,透着一种阴郁的美。
温陌玉的苍白与他的苍白截然不同,温陌玉的苍白只是因为身体不好,皮肤呈现一种病态的苍白,那是一种脆弱与挣扎交缠的白,看了让人心疼,又让人佩服。
这个男人皮肤的苍白,则给人一种极具反差的黑白感,就仿佛他是一个常年行走于暗夜中的人一样。
仿佛他的人生属于沉沉的暗河、属于冬日的原野、属于黎明前最浓郁的黑夜……
慕凤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她觉得眼前的男子不适合穿淡蓝色的衣服,他适合穿黑衣。
他应该有着漆黑的眉毛,他的眼神应该很深邃,红.唇应该如同染血一般靡丽,他应该披着一件紫黑色流水暗纹大氅,整个人就像是长年不见阳光,白天睡在棺材里的中世纪吸血鬼。
甚至,他应该养一只黑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