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爸爸,说你出来学雷锋了,屁钱都没赚到,也不知道你爸会不会一脚把你踹到猪圈去,想想还真是好笑,哈哈哈哈……”
林小夕身子抖了一下,抿了抿嘴,正想说话时,广播已经响了起来:“旅客朋友,大家好!终点站菀城站就要到了,在列车到达终点站前......”
已经到站了。
林虹站了起来,沉声吩咐:“快些拿行李,一会儿下车,紧跟在我的后面,不要跟丢了。”
下了火车,两人又倒了好几趟公交,待到了林虹现在的工厂——菀城台立电子厂时,已经是下午一点。
正午的太阳十分晃眼,不过最晃眼的还是停在厂门口左边不远处的黑色大奔,漆黑的车身因为干净无尘,在阳光下反射出闪瞎人眼的光芒。
现在这个年代能开大奔的,那绝对是有钱人。
这样的一辆车停在门口,林虹看见了,把身上的背包带着一紧,对着林小夕说道:“我有事得先进去了,你后面自己去门卫室登记,602林虹,就可以了。”
而后如同百米冲刺一样地进了大门,消失在了林小夕面前。
背着一个有她半个身子那么大的牛仔背包,已经满头大汗,累得哼哧哼哧直喘气的林小夕就长叹了一口气。
也不知道妈妈到底给她在包里面放了什么,这么沉!
双肩一紧,背后一松。
林小夕吓了一跳,转过头一看,自己那个重的要死的包裹,被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轻轻松松地拎着。
看见他身上穿着的迷彩服,她猛地松了口气。
林虹打工的这家厂子是个外资厂,工人大都是年轻的小姑娘。安保方面尤为慎重,保安选的都是退伍的军人。
“谢谢保安叔叔。”她连忙道谢
“叔——叔?”男人的身子有一瞬间的僵硬。
林小夕听着这个声音,心狠狠跳了两下,虽说这人胡子拉碴的看不清楚年龄,可是声音真的很好听呢!
作为一个经常抱着收音机听电台的人来说,她两辈子加起来,都没听过这么好听的声音。
她不由眯眼打量他一下,即便是随意站着,都是挺拔的军姿,头发剪得很短,标准的军人打扮,眼睛里的红血丝看着有些吓人。
见他森冷地朝自己看过来,林小夕估摸着,或许应该换个称呼:”谢谢保安大哥!“
“哈哈,保安。”
后面传来一阵暴笑声,一个同样穿着迷彩服,同样身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