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了,几乎读一遍就能记住。
是不是自己以前太讨厌英语了,不愿意学的缘故?还是自己吸收了灵气后,内劲和智力都增长了的缘故?
反正,唐丁感觉现在学习以前最头疼的英语也并不感到多难过。
“难道你也跟我一样,学的都还给老师了?”女孩笑起来,露出两排小白牙,很可爱。
“哈哈,是啊,都还给他们了。”
“没事,我也一样,刚出来的时候,什么都不会,多说说就好了,慢慢就练会了。其实英语并不难,至少比起外国人学汉语容易多了。”
唐丁心道,是啊,可是我没时间多练习,我马上就要用。
“怎么,你对学习英语很打怵?”女孩问道。
“有点。”
“不如我来帮你吧,谁让咱们都是中国人呢,呵呵,我叫孙丽雅,现在在剑桥读书,嗯,你呢?”
“我叫唐丁。”
唐丁想了半天,也没想出自己应该说是来做什么的,人家是读书的,自己却是来救人的,所以,他只能报个名。
“呵呵,很高兴认识你,我是天津人,你呢?”
“我是烟城的。”
唐丁感觉这个女孩谈性太浓了,刚刚自己是看书看累了,权当休息一会,现在她这么叽叽喳喳的聊天都有点耽误自己学习了。
所以,唐丁边跟女孩应承,边读书。很奇怪,唐丁竟然感觉这种分心二用,似乎并不影响自己记忆的效果。
女孩也感觉到了唐丁的些许冷淡,可是她却并不打算放弃,因为她对唐丁有点一见钟情的感觉。
唐丁不张扬,即使遇见自己这样的女孩主动搭话,也不会得意忘形,更不会主动进攻,当然这只是一个人的性格,最主要的是孙丽雅看唐丁很顺眼,对眼了没办法。
虽然,孙丽雅在英国也有男朋友,可是,感情的事情谁又能说的好呢?
“你这样读书怎么行?必须有问有答,效果才好。不如这样,我提问你答?”
孙丽雅说话的时候,唐丁已经快把这本速学教程看完了,只差十几页。
既然是速学,肯定都是些简单的日常用语,还有单词词汇,唐丁本来就有基础,而且现在又是记忆力惊人,过目不忘,学的自然快。
“你稍等等,我再看完这最后十几页,你再提问。”
唐丁用了五六分钟,把最后的十几页都看完了,然后把书递给孙丽雅,“好了,提问吧,不过只限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