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一夜的行程进行的波澜不惊,李俊翰除了跟MC梦分享了一下自己的新歌之外,感觉一切就像是一种类似于失去了激情的例行公事一般。
不过这样或许也好。
周六晚上,李俊翰准时出现在了LOEN公司的录音室里。
“这里的租用费用有多少?”李俊翰问先期等在这里的老板大叔。
跟LOEN联系,肯定都还是要他出面来处理的。
“哦,并不算贵,我跟《国家代表》的剧组联系过了这首歌他们给出的费用足够打住这里的租用费了……”
“那我岂不是等于做白工了?”李俊翰对于这样的一个答案,略微有点不满。
“本来我就不知道你一个演员,没事答应给电影写主题曲到底是什么想法。”老板无良的吐槽了一句。
李俊翰一脸的无语。
“对了,我得跟你说一声。素恩前天跟我把合同签了。”
“素恩?”李俊翰一愣,“你真把她签到旗下了?”
“是啊!反正带你一个也是带,两个也是带,所谓的了。”老板一脸的理所当然,“而且你们都是演员,找工作的时候也好联系。”
“……随便你。”李俊翰对于金素恩变成了自己的同公司职员这件事,倒并不抵触……
“我就是通知你一声,然后我已经帮她租好了公寓了……”
“啊?租房子?她不是自己在外面住吗?”
“她都已经跟之前的经纪人闹翻了,不可能还住在人家租的房子里了好不好!”老板一脸的鄙视,“反正从下个星期开始,她就要搬过去住了,回头珍熙和草娥也可以从你家里搬出来了……”
“……你不给素恩配助理的吗?”
“配啊!又不影响。难道你是舍不得她们离开你的家里?”
“那我跑行程不是不方便了?”
“怎么会不方便,就住你家对门而已……”
安静。
李俊翰觉得天上有一只乌鸦飞过。
“……这种房子你是在哪里找到租的?”
“就是在你家附近的一家房产中介啊!而且,不是租,是买的。”老板说的很淡然。
“买?”李俊翰傻眼了,“老板你买的?你也太有钱了吧?”
“并不是我,是你啊!”
“……我什么时候……”
“我用你的名义买的啊!”
“……我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