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2个礼拜,你先想办法进入合唱团,这样就能避免接下来军训,如果没办法选入合唱团,就先装中暑后装例假,别跟傻狍子似得跟着他们瞎蹦跶。”
小倩挑眉,“陆军特种大队的少校同志,你这是在教授我逃避军训偷懒技巧?”
他还能再没下限点吗?军人能这样吗?
“军训的初衷不错,磨炼意识,锻炼人,一旦融入进去就能苦中作乐,但是个人的体质都不一样,你这小体格子,烈日下晒一会就该爆皮了,再说了你们又不是职业军人,就这么几天,除了把人折腾一圈也没多大实际意义。”
于明朗心说,他自己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就够了,他家丫头细皮嫩肉的,走的又是智商路线,没必要跟着凑热闹,他要是喜欢肌肉暴力女,特种部队也有女兵。
他是军人,但不代表他也想把他丫头朝着铁血方向发展。
“你就不想给我晒的黑不溜秋的,省的别的男人看我?大学这么多小男生,比你这个大叔年轻帅气的可很多啊!”
于明朗摸摸她小脸,是真白。
“我家小美不是那种见异思迁的女人,那些庸脂俗粉你看不上眼。”
于明朗说这个,倒也是发自肺腑,这些毛头小子真没多大竞争力,他的工作中心应该放在防火防盗防郑旭,那小子才是真让他犯愁的。
小倩被他逗笑了,“庸脂俗粉是形容女人的。”
“形容男人应该说什么?”
“肥矮穷挫、獐头鼠目、诸葛村夫、抠脚大汉...”
说到最后,他和她一起笑了。
“四哥!”
一个略带惊喜的声音从俩人身后传来,俩人一起回头,一个穿着粉红色连衣裙的女孩站在不远处,她的脸上还带着惊喜的表情。
这种公主风的小连衣裙,穿在微胖的女孩身上,配上有点黑色的脸,还真是让人想记不住都难。
林萱嬅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看到于明朗,超开心。
小倩只看她的打扮,以及略带矫揉造作的声音,瞬间就判断出来了。
这一定是有点公主病的女生,而且她看于明朗的眼神,小倩非常不爽。
拿眼角的余光看了眼于明朗,他还是那副冰块脸,也看不出情绪,没有特别的情绪波动。
“林萱嬅,你怎么会在这?”
“我考到这边了啊,就在bd师范美术系嘛,四哥,你怎么会在这边?”林萱嬅看到自己暗恋的大哥哥,声都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