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里今夜的气氛很迷离,酒红粉白炫蓝,各种颜色的射灯,变换不停地映射里每一个角落。
陆羽风有些不适应这样的酒吧,他更喜欢灯光直射在舞台上,舞台下的人们都在暗影里。台上的人或唱或吟,或快乐或忧伤,台下的人或喝酒或沉默,或凝视或亲吻,两不相干,又彼此依恋。
那才是他一直习惯并钟情的感觉。
“风来了。”熟悉的人向他打招呼。
在这里大家都叫他风,不知道他的背景,不知道他的全名,只知道他在台上是一个耀眼的唱歌男生,在台下是沉默喝酒的一道风景。
洛之溪越发地不喜欢这种感觉,进到这里,似乎陆羽风一下子就融入了这里,而她之于他,之于他们,是一个格格不入的外人。
她真想告诉他,她不喜欢这里,总觉得这里是会拆散他们的地方。可是这种话太幼稚,又怎么能说出口,这里是陆羽风最喜欢的地方,她不是不知道。
做一个懂事体谅的女朋友,应该是多理解对方,替对方着想的吧?
洛之溪这样想着,强迫自己安静下来,试着去适应酒吧里的气氛,适应在酒吧里回归成不羁少年的陆羽风。
她真喜欢陆羽风穿白衬衫的样子,像洁白英俊的王子,即使手中无花,也带着花朵般迷人的芬芳。
今晚陆羽风就穿了一件白衬衫,只是跟平常不同,扣子是从第三个开始系的。
洛之溪已经明显感觉到,总有一双双火辣的眼睛,在不停地往陆羽风这边看。
也难怪,洁白英俊的王了暴露出诱人的胸肌,凭添出健硕的性感,哪个女人不喜欢呢?
忍耐,忍耐,一定要忍耐,为了小风,我也要做一个合格的女朋友。洛之溪不停地在心里给自己念着魔咒。
“嗨,风哥哥。”一个柔美的女声,柔柔地喊着陆羽风,带着那么点嗲嗲地调笑。
洛之溪深吸一口气,然后,更深的一口气被顶了回来。
不行,魔咒已经失效,这口气实在是咽不下去了。
她冷着脸转身,看到一张似曾相识的脸。
“呀!风哥哥,你带女朋友来了。小溪,还认识我吗?我叫安妮,是陆羽曼的同学,我们见过的,你叫我安安好了。”安安很熟稔的端起酒杯朝洛之溪示意。
洛之溪使劲辨认了一下,酒吧的光线时明时暗,看不太分明,大概是认识的吧,她想起在哥哥的订婚仪式上,有个叫安妮的女孩。模样儿已经记不大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