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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林建峰来不及破解这些蹊跷,因为徐浩东和冯兴贵不给他时间,市常委会临时会议将做出必须的反应。
很少发言的统战部长李明辉,这时开口说道:“冯副书记,我倒是认为,公安局出问题,责任不在个人身上,既不能把板子打在老姚身上,也不能把板子打在杨鹤年的身上。如果真的需要有人承担责任的话,那应该由公安局党委集体负责,局党委是公安局的领导核心嘛。”
公开帮一个人说话,李明辉很少这样做,但这却一点都不奇怪。李明辉与杨鹤年曾经是一个部门的同事,不管现在关系如何,为老同事说几句话,符合人之常情,没有毛病。
更何况李明辉始终没有明确立场,看似支持市长林建峰,但又很少有实际行动。他开口帮杨鹤年说话,似乎私情多于公事,怎么解释也是说得过去的。
而宣传部长余怀光就不一样了,余怀光与杨鹤年是密友,还是余怀光率先推荐杨鹤年进入市公安局的,这些都不是秘密,他必须开口说话,而且必须立场鲜明。
“我同意明辉同志的意见,咱们要保护自己的同志,不能动不动就追究个人责任,党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嘛。明辉同志说得对,此次事件应该由局党委集体负责,当然,必要的批评和处分还是要有的。”
市委办公室主任王伟明问道:“老余,那你倒是说说,具体该如何处置此事呢?”
余怀光的态度很明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建议给姚启明同志记过一次,给杨鹤年同志记大过一次,责令两位同志和公安局党委做出书面检讨,视态度和情况发展,再决定是否通报批评。”
组织部长阎芳道:“老余,你这是典型的老好人作风,巴掌高高举起,落下时却变成了挠痒痒。我看你不是想解决问题,而是要掩盖问题,如果照你说的去做,那咱们没法交待,从严治党也成了一句空话。”
冯兴贵一针见血地指出,“还有,明辉同志,你说的集体负责,实质上就是无人负责,组织和集体不是空的,组织和集体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组成的,集体负责最终应该还是要追究到具体的个人。”
徐浩东一边听着,一边心里琢磨,冯兴贵和阎芳主张“严处”,李继国的幸灾乐祸,其实也是立场“鲜明”,武装部长常达林没有开口,但他的态度值得信任,再加上王伟明,票数已经够了。徐浩东不想跟林建峰他们啰嗦,决定速战速决,他要以此警告林建峰他们,该出手时必出手,他徐浩东决不会皱眉头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