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你的呢?大傻瓜!”白皓雪好笑的拍了霁寒煜一下,随即又挽着他的手臂,“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夫唱妇随,我当然是支持你的啊。”
毫无疑问,这个时候选择明哲保身,不参与是最明智的。
那样的话,不管最后成功的是陆修御还是厉溟墨,他们都只会拉拢霁寒煜,甚至会因为刚上位不久,地位不稳,从而给霁寒煜开出最有利的条件。
可如果霁寒煜选择了站队厉溟墨,厉溟墨又输了的话,那么陆修御表面上暂时是不会动厉溟墨的。
可陆修御绝对会拿霁寒煜开刀,立威的。
那个时候的霁寒煜,绝对不是陆修御的对手。
这和古代支持那一个皇子当皇帝,最后输的那边的人绝对会被皇帝给赶尽杀绝其实是一样的道理。
但是,如果霁寒煜真选择视而不见,明哲保身,那就不是霁寒煜了。
霁寒煜是个重感情的人。
他和厉溟墨是一起在那个地狱般的基地生活多年,更是一起从血腥中走过来的兄弟。
他们的兄弟情,绝对是可以为对方肝胆相照,出生入死的那种。
在这个时代,像这样热血又过命的兄弟情,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厉溟墨不也多次为霁寒煜出生入死吗?
白皓雪很庆幸自己的丈夫有这样的好兄弟,也很骄傲自己的丈夫情深友于。
霁寒煜纠正,“我不是鸡,也不是狗。”
白皓雪:“……”
“这是重点吗?”白皓雪没好气的咬了一下霁寒煜的下巴,“现在的重点难道不是,你应该好好感谢一下你这么通情达理的老婆大人吗?”
“嗯,谢谢老婆大人。”霁寒煜抱起白皓雪,亲了她一下。
白皓雪:“……”
真以为她那么稀罕他的吻吗?居然一个吻就把她打发了,至少也得两个吧。
霁寒煜还当真又亲了白皓雪一下,“真要输了,我也绝对会提前把你们安排好的。”
他可以陪着厉溟墨赌,但他的爱人,孩子,亲人们不可以。
“说什么胡话?”白皓雪生气的咬了霁寒煜一口,“我们是一家人,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的在一起。
再说,就算输了又怎么样?我可是f国的公主呢,你就是f国的驸马,我看那陆修御能把我们怎么办?
最坏的结果就是,我们去f国生活,去蓝氏一族生活。
我们蓝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