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封氏?”
封行朗将目光落在了一旁矗立得像个雕塑一样的男人身上。
他叫丛刚。一个让叶时年一直畏惧的人。他冷漠得就像一个世外之人。在丛刚的眼里,从不分男人和女人,只分活人和死人。
封行朗一般不会动用丛刚。因为丛刚实在是个太无趣的人。
一般情况下,封行朗只会跟叶时年打成一片:去飙车兜风,去黑市散打,去夜莊把女人,叶时年都是个很好的作陪者。
可丛刚却不一样,因为他太无趣了,只会做一些很直接的任务。
其实对于丛刚,封行朗了解得也并不是很多。他从唐人街捡回丛刚的时候,他几乎是奄奄一息。身上满布着砍伤,枪伤,整个人像是从血水里捞过了,粘稠的血腥味扑鼻而来,令人作呕。
而事实证明,丛刚的命真的够硬!
丛刚很忠诚。仅凭这一点,便足以让封行朗将他留在自己的身边。
说真的,丛刚这个人很适合当摆设。从封行朗进来办公室的这一个多小时里,他只维系着一个站姿一动不动。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个雕塑。
他的脸色冷毅,身体挺得像标枪一样的笔直。丛刚并不壮实,相反还有些清瘦,双手交叉放在腹前,虎口有厚重地老茧,手背青筋明显,只是静静地杵在那儿,就像一座座无法悍动的小山一样,冷漠得块冰。
“丛刚,由你去守着我哥吧。”
不到万不得已,封行朗是不会动用丛刚去守着封立昕的。丛刚是个相当无趣的人,被他守着的人,无疑失去了自由,会很难受。
“记得别太干涉我哥的自由。他不太喜欢整天被人盯着。你守在外面就行了。”
丛刚只是微微垂点了一下。看起来他好像不太会说中文,但似乎又能听得懂封行朗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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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饭点。封行朗赶到了医院。
“悠悠没来啊?”
封立昕本能的朝着封行朗和安婶的身后张望了一下,有些失落的躺回了病床上。
“不来也好,省得我这副残貌吓着她。”他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见到蓝悠悠了,看起来有些烦躁,更多的是卑微的哀愁。
读出了大少爷封立昕的伤感,安婶连忙接过话来,“大少爷,你冤枉蓝小姐了,这几天刚好是她的生理期,倦倦得没力气,连饭都少吃了呢。”
其实安婶只不过随口编了个借口。赶巧那个姓冷的模仿者也正来了生理期,还询问了安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