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稷骑马的功夫一半得益于后世,高原山地,国境线上的哨卡,很多时候都不通公路,驮马要比汽车好使。
至于另一半,就是这具身体的本能了,白刃战已经经历了多回,可大都是防御为主,像这样的临敌冲阵,还是头一次,心里只有兴奋,身上只有热血,随着距离的接近,一点点的沸腾起来。
莫非在自己的潜意识里,就是一个嗜血如命的狂徒?
刘稷不知道,也不想去探究,意外的穿越经历,让他有了许多以前根本不敢去想像的,对于死亡,有了全新的认识,或许,那只是又一段人生的开始,有什么可怕的?
胯下的战马,并不是利于短途冲刺的高大型,而是擅长山地的矮种马,这样的马耐力强,负重高,速度却不是很快,不过在一、两百步的距离内,还是足够了。
象雄人的大队人马中,骑马的也就几十人,刘稷带头冲锋,顿时鼓舞了这些人的士气,他这么做的目地只有一个,缩小战场空间,让敌人的骑兵失去冲刺的距离。
敌人的犹豫造成了良好的态势,他们这些骑马的,已经接近了敌阵,冲在最前头的刘稷朝着敌人中间最厚实的那一块,一头扎了进去。
他并不擅长马战,不过马与汽车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具有自主性,两马相向都会有意识地避开,刘稷稳住身形,看准时机,一把扯开背上的带子,在陌刀下落之前握住了刀柄。
陌刀在手,他便想像之前一样持刀横扫,越是密集的阵形,重器的杀伤力就越大,他做为全军的箭头,必须要打出一个令敌人胆寒的气势出来。
可是这一次,全力之下整个身体突然间往下一沉,刘稷心知不好,马儿失蹄了,他来不及收紧缰绳,只能猛地发力,狠狠地踩住镫子,在战马前仆的一瞬间,纵身往上一跳。
“噗!”
高速奔驰中的战马一下子仆倒在地,带着一股巨大的惯性撞上了迎面而来的敌骑,将猝不及防的敌人战马撞得失去了平衡,一下子翻倒在地上。
在他们的身前,一个高大的身影落到了地上,前冲之势让他没有来得及站直身体,密密庥麻的马蹄子已经到了头顶上。
“踩死他!”各种各样的吐蕃话响了起来,全都朝着他的方向疾驰而来。
“戍主落马了!”
“救人。”身后是自己的弟兄,惊呼不已的声音。
不必抬头,刘稷也明白自己的处境,这个时候再站起来,要么被踩死,要么就是被撞死,他将心一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