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的清晨,来得特别早,初生的朝阳驱赶了最后一丝薄雾,现出青青的大地之色。
这一夜,刘稷睡得特别熟,起得也特别早,没有人来打扰他,这说明安西诸将已经有了决定,他自行穿上衣甲,将那把长长的陌刀挂在身后,拿起铁盔挟在肋间,一把掀起帐帘,清新的空气补而来。
帐外,张无价、许光景和乾坑戍一众军士早已肃立两旁,前者牵过他的马,后者执蹬侍卫,刘稷就着他的手跨上马背,从手下的面上一一看过去。
“走。”
他只说了一个字,便打马前行,一众军士纷纷跟上,他们所驻之处在大阵的最前沿,临时的营地就设在阵内,人一睡帐子一拆,卷起来捆在驮马的背上,就完成了整军全部过程,如果不是因为身上有伤,他连甲胄都不会卸下。
吐蕃人依然在数百步之外,没有动作。
刘稷等人,策马穿过层层军阵,这些军阵全数都是由汉人组成,他们用吐蕃人留下的武器和装具将自己武装起来,只是在颈下系着一条红色的飘带,以示区别。
看到他们一行的到来,汉人们无不是翘首以待,无数双眼睛紧随着他的动作,步步向前,一直来到全军的最前面,他勒马停步,眺望了一下吐蕃人的动静,然后便拨转马头,看着面前的数万汉人。
原本还有些嘈杂喧闹的声音,在他的到来之后就消失了,此刻,更是人人瞩目,全都望着这个年青的唐人。
“你们有些人,我认得,有些认不得,但今日站在这里,就是兄弟,就是生死袍泽,就是我刘稷的人。”
他的声音被山风一吹,四散开去,无论听得清还是听不清,都让所有人明白,战事就要开始了,他们的面上也更为紧张。
“你们曾经跟着我,一路横穿整个高原,夺去吐蕃人的牧场、牛羊,杀死那些奴役你们的所谓贵人,直到这逻些城,我们让他们见识了,什么叫做同心协力,什么叫做众志成城,什么叫做......”
“人定胜天!”
“今日,我要求你们,再一次跟着我,打完这最后一仗,让吐蕃人的血,染红这里的每一寸土地,就像当年,他们所做的那样,所谓天理,就是如此,无论再过多少年,无论我们还有多少人,都誓要将这血仇一一还报,因为我们是。”
他的声音骤然放大,双臂高高举起,就像是后世那个有名的手势......V。
“汉人!”
“我们是汉人!”无数双手,托举着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