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舅子,兔子,我小舅子抱着一只野兔子回家了,是不是?”李公甫似乎到现在才听明白是怎么回事。
张成道:“头儿,就是这么个事。今天上午你不是叫我们在追查那名飞贼的时候,帮你留意一下你的小舅子,我找到了你的小舅子。你的小舅子当时从东边集市出来的时候,怀里就抱着那只又肥又大的野兔子。”
张成生来就是个吃货,他自己对吃的东西要求非常严格,可是他自己又总是吃不肥,吃了三十多年,到现在还是瘦不拉几的,一米七的个头,总共才有110斤,看上去就好像细竹竿一样。
由于他的眼睛小,长得歪瓜裂枣的,眼光又高,所以他三十四岁的人了,还没有娶妻。
张成的眼睛虽然不大,可是眼珠子却非常的聚光,他能够看出什么样的兔子红烧出来的兔子肉最好吃。
在张成的眼中,所有能吃的东西都是美味佳肴,因此,他在说到那只兔子的时候,嘴里面都快流口水了,他的脑袋里面已经把那只兔子被红烧以后的样子给勾勒出来了。
很多衙役都忍不住心中的兴奋,都想让李公甫现在就带他们到他家吃兔子去。
李公甫也觉得这两天,大家确实辛苦了,特别是找许仙的时候,很多衙役一个晚上都没有睡,他用许仙抓的野兔犒劳大家,许仙也不会不同意。
李公甫拍着自己的胸脯,道:“这件事,没有问题,包在我的身上,不就是一只野兔子吗?”
李公甫这样说,那些衙役自然非常的高兴。
李公甫把下午的任务安排完以后,让他们在查找飞贼的时候仔细一点,到了晚上在衙门口集合,去他家吃红烧野兔子。
那些衙役一听说有美味,心里别提有多么的高兴了,临走的时候就好像和亲人告别一样,弄的非常庄重。
李公甫看到很多人都离开了,这时候,张成突然又回到了李公甫的面前带着神秘在李公甫的耳边说道:“头儿,我给你说,你那小舅子把那只野兔子看的比什么都重,我只怕到时候他不肯让我们把它红烧了。”
“嗨!”李公甫觉得自己还是有面子把那只兔子要出来的,道:“放心吧!不就是一只野兔子吗?别人要他不给,我要他肯定给。再说了,做成的兔子肉又不是不让他吃。”
张成道:“那是,那是,头儿肯定能够把那只兔子要到手,不过,我们为了安全期间,我还是觉得我们神不知鬼不觉的把那只兔子给宰了,至于善后的事情……”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