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是管干部的,请组织部长推荐吧。”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诸葛谨说:“我们初步考虑了一下,提出由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副总经理向文同志担任董事长,请各位常委审定”。
桂部长说:“只要协议已签订,奋进集团公司董事长就成为历史。为了签订一个协议,就专门提拔一个干部,这不利于干部的安置,还可能给县财政增添新的负担,我们县财政本身也很不宽裕,我认为没必要专门提拔任命一个董事长。”
赵书记说:“向文同志在集团公司工作多年,一直协助周怀南董事长工作,我们原来本想等周怀南退下来后,建议县委安排他接班的。如今周怀南已失去联系,安排他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
桂部长说:“问题不在这里,而在于奋进集团即将不复存在,让一个同志一签订协议就下台,这不是自己给自己当掘墓人吗?为了照顾情绪或者为了享受待遇,让一个同志到即将不存在的地方去负总责,有这个必要吗?”
我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钱一兵:“钱县长有什么想法?”
钱县长说:“我个人倾向于马县长或者郭主任签,但马县长不愿意签,郭主任大家意见又不一致。但时间不等人,实在不行,我是常务副县长,请授权我签吧。”
我问刘书记:“你的意见呢?”
刘书记说:“这么讨论问题好累啊,这么简单的问题弄得这么复杂干什么?我个人认为,马县长代表县政府出席签字仪式比较好。至于由谁签字,我赞成桂部长的意见,建议任命郭杰龙为集团公司董事长,由郭杰龙同志签字比较好。”
我问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王庭:“你的意见呢?”
王主任说:“我个人认为,马县长乃一县之长,出席签字仪式比较好,显得严肃庄重。但签字必须由奋进集团公司董事长签,刚才刘书记已经说了,原来的董事长周怀南不可能再以董事长的身份签协议,必须免去他的董事长职务。至于由谁出任董事长,我个人认为,钱县长或者郭主任都行。但董事长毕竟是我们县委管的干部,钱县长毕竟是县领导,级别高了一点,还是任命郭杰龙同志为董事长,由郭主任签吧。”
马志县长说:“让向文同志担任奋进集团公司董事长,给自己当掘墓人,这的确有些尴尬。但不能说一无是处,我觉得,还是有些实际意义的。譬如,向文同志多年辛辛苦苦、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得到组织肯定。集团公司下岗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等一系列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