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儿人蹲在小院子里的,蹲累了就站会儿,站累了就蹲会儿,但是谁也没有说要离开,因为他们都知道,今天有大事情要做。
混混的大事情无非就是砍人、打架、砸场子、手保护费那几件,不过砍人什么的,估计在场这些青皮也没几个真的敢做,他们最多也就是起起哄,打打群架而已,但这已经算是很大的事情了,最起码在李飞看来,打群架绝对算是一件会让他感到荣幸的事情。
而今天他们要做的,就是一件在李飞看来比打群架还要光荣的事情——他们要去第二工人文化宫那里,和那边的混混抢地盘!
是的,抢地盘,北桐市被这些混混们大大小小的划分成了很多的区块,哪一块属于谁,谁就能在自己的地盘里收保护费。当然了,保护费什么的,如今的混混已经不太敢收了。毕竟经历了几次严打之后,真正牛逼的大混混不是被打死就是被关进了监狱里。如今还能在街面上晃悠的,都是当年的漏网之鱼,还是非常小只的那种。
这一批当年的小鱼小虾,如今也都渐渐地吃肥长大,不过终究还是和当年那些真正的深海大鱼不能比,最起码在如今的北桐市,真正敢收保护费的人根本没几个。比如说之前周方远摆摊时向他收保护费的,那只是个例而已,那些小混混也就敢欺负欺负摆地摊的人,街边的商户他们都不敢去骚扰,更何况那些规模较大的企业。
所以对现在的混混而言,所谓地盘,其实更是一种领地意识在作祟,其根本原因还在于面子问题。就算根本收不上多少保护费来,但只要地盘够大,说出去就面儿,走在街上也霸气,小弟也会渐渐变多。
总之,在混混的这条路上,地盘是任何人都不能拒绝的东西,抢地盘火并也成了这些混混们的日常。
当年的大混混们就是这么过来的,如今的小混混们,自然也会本能的模仿前辈的“成功之路”。
在院子里一会儿蹲一会儿站,一直等到上午十点钟,小院里唯一建筑物,那间破破烂烂的平房的房门才打开,然后一个光头男人从里面走出来。
“大哥!”
“哥!”
院子里的混混纷纷起身打招呼。
李飞也是其中之一,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传说之中的老大。差不多一米七多点的个子,人很胖,大夏天还穿着黑色皮衣,头推得光光的,脖子后面还有层层叠叠的赘肉。脖子上挂着一根手指头那么粗的金链子,在阳光下闪耀着俗气的光芒。
李飞看着光头佬,他觉得这才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