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符合新环球利益的上市时机,一定是次贷危机之前。
次贷危机,导致全球都银根紧缩。
到时候,谁有钱,谁就是大爷!
那个时间段,整个美国的经济一片衰落,全世界的股市都萎靡不振,所有的公司都在业绩大幅度下滑,受到了现金流危机。
包括世界级巨头的投行雷曼兄弟,都陷入破产。
借助次贷危机,去期货市场卖空那些垃圾债券,当然能够赚一大笔钱,不过名声实在太臭了。就算真的赚了大钱,也一定会上美联储和美国政府的黑名单。
得不偿失。
更为重要的是,美国是海洋法系,是陪审团制度。对金融监管之严,超乎想象。
法院断案的不是法官,而是很多从社会上招募来的其他专业的人士,学生、医生、农民、杂货铺老板等等。
海洋法系没有法条,只有案例和当下的社会环境。
尤其是复杂的金融体系,就更加“随心所欲”了。
陪审团很多人都没什么文化,更不懂法律,他们断案的依据往往就是以己度人,他们会想:“如果自家小孩通过倒卖玩具,害的邻居倾家荡产,那么他们一定会严厉的惩罚孩子。”
同样的道理,资本家当然也不能这么搞!
然后,陪审团就可以任性的给出结论——有罪。
所以在美国,能私了就私了,能别去法院,就别去法院。
陪审团大都是穷人组成的,同情弱者的心态非常明显,对有权有势的人很不友好。
富人们宁可被勒索一大笔钱私了,也不愿意去法院。
而且,就算能通过各种关系,没进法院,也不难有好下场。
索罗斯当年牛气冲天的搞了泰铢、搞了英镑、搞了港币,结果就被世界各国严厉监控起来,他的量子基金的资金转移,受到了严格的监管和限制。
然后就导致量子基金的几次金融行动遭遇打击,大量的投资商纷纷撤资,迅速落寞。
赚了钱,臭了名声的事,唐恩不能办。
次贷危机的性质可太严重了。
破坏力至少是互联网泡沫危机的一百倍!
再说了,唐恩连先知先觉都有了,通过倒卖垃圾债券发财的这种金融方式,实在是菜鸟的玩法,太低级了。
他完全可以既能赚到大钱,又能成为受到全世界各国欢迎的国际友人。
挥舞着金钱大棒,以救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