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
“上次娘娘就曾经私下里问过怀恩一次,怀恩是不是心里另外有意中人,怀恩不敢说是,这是杀头的大罪。今日怀恩敢承认不讳,是因为,怀恩是清白的,怀恩与他也不过只是一面之缘而已。
怀恩幼时,颠沛流离,吃尽了苦头,还有几次差点就丢了性命,九死一生。有一次,怀恩遭遇了贼匪,娘娘不知道,女孩子遭遇了劫匪,是从来都没有人能够生还的,而且死得都很惨。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是再也逃不过这场劫难,已经开始认命,我想,死了就死了吧,总好过一直这样无休无止地尝受折磨。或许,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新生呢。
我对于这个世界心里充满着诅咒,那时候已经是万念俱灰,放弃了挣扎,放弃了自卫,与匪徒手里冰冷的剑尖只有半寸之遥,已经能够很明显地感受到了剑锋上带着的凛冽杀气。
他就是那个时候,出现在我的面前,就像是踩踏着祥云自天而降救赎我的仙人,衣袂翩然,完美得不像话。他在我一直灰败的人生里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令我的眼前瞬间就光芒万丈,有了生的乐趣。
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那般气度的男子,一尘不染,干净通透,就像是一块完美无瑕的白玉,一眼望去,心生温润,暖意就自内心里散发出来。
我怔怔地站在原地,傻了,没有任何的反应,就像是欣赏一副完美的画卷一般,看着他杀人。
他杀人的时候也很好看,明明满身浩然正气,却像是在跳舞,飞溅的鲜血在距他身外一尺处溅落,点滴不染。手中的笛子甚至在急速的旋转中,有风吹过,发出极欢快的乐声来。
他的手很好看,又细又长,就像是玉雕的一样,完全不沾一点的烟火,指尖跳跃在横笛上,乐声欢快,一直到今日,还随着那副影像,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里,脑海里。
就在那一刻,我就已经喜欢上了他,甚至说痴迷。我决定,从此以后,就是他的人了。
后来,那些劫匪全都惊骇地四处逃窜了,只剩下一片血腥,还有我和他。
我的衣衫凌乱,十分地狼狈,所以,他看也不看我一眼,扭身就走。
我踉踉跄跄地在他身后追,锲而不舍,一直追了一天一夜。
他终于不耐烦,停下脚步,紧蹙着眉头跟我说话:‘你跟着我做什么?’
我斩钉截铁地说:‘以后我就是公子的人了,要么,带我走,要么,让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