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都不怎么相信。
“……”女人开始抽泣着,这些年,她一直盼星星,盼月亮。整天在佛前祷告,就是为了找回自己那失散多年的孩子。
现在孩子好不容易回来了,可是却又遇到这样的事情。
而自己一直到孩子死之前,都没能告诉他,其实自己就是他的母亲。
洪雀已经在这个绿洲呆了很多天了,他简直都快要疯了,从一开始的满怀期待,到现在基本上已经放弃。每天就在树荫下应付一下烧一下柴火。
他那白皙的皮肤这会儿已经彻底变成了古天乐那种古铜色皮肤,倒是白狐很奇怪,虽然在这里受到阳光暴晒,但白狐却一点儿还是没有黑下来。
那皮肤。说是肤如凝脂倒是一点儿也不为过。
不过在这里时间呆的久了,倒也不是说没有好处,首先是两个人都已经有了各自的窝点了,然后就是这些天白狐捕猎了不少绿洲里的小动物。这些小动物的皮毛也是勉勉强强凑齐了两床被子,在下面铺一点草,上面盖着皮毛毯,简直不要太舒服。
而屋子外。也是密密麻麻的摆满了一些晒干的肉干,以防到时候没有肉吃。
眼瞅着两个人就是要在这里过年的节奏。
洪雀摸了摸已经长成规模的胡子,对着白狐开口说道,“我觉得我们可能以后要继续在这里过茹毛饮血的日子了。”
“再等三天,如果三天还没有人来救援的话,到时候重新下河道,找第二个出口。”白狐开口说道。
一想起那幽暗封闭的空间洪雀就打了一个哆嗦,他可不想再进那个潮湿黑暗的地方了。
可是现实就是如此,哪怕他很害怕,但如果最后实在是没有办法,他也只能选择进入河道,别无他选。
刘耀骏是一名志愿者搜救人员。他是一名洪雀的粉丝,因为想要来搜寻洪雀,才了解到这方面的事情,但最后却是爱上了这片沙漠。
干脆就选择继续呆在这里。和搜救队一起,每天从沙漠里救出一些受困的旅人。
这些天来,他也救了不少人,这让他有了一种非常舒服的感觉。
而这一天,他们也依旧继续行走于沙漠之中。
“我说小刘啊,你一个北大毕业生,天天跟着我们受苦,这又是何必呢,听我的,还是回去吧,其实大城市更适合你。”一名中年大叔哭劝道。
刘耀骏摇了摇头,目光坚毅道,“我觉得救人才是最美好的工作。”
“唉。”见劝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