邋遢男子的速度倒是挺快,没用十分钟就从船员内舱回来了。
这家伙不但洗了澡,而且还把满脸的胡子给刮了,甚至还精心修饰了一番,也不知他从哪里找来一件白衬衫和一条黑裤子穿上,整个人看起来很是精神,尤其是那偏分头,很适合他的瓜子脸。
不过最叫丁蒙佩服的是这家伙还找到一双皮鞋穿上,在四周灯光的照射下,黑色的皮鞋铮铮发亮,估计还不是普通货色。
邋遢男子一回到休息区,就像回到自己的家一样,环视了四周一圈,脸上露出了满足的微笑:“嗯……不错。”
丁蒙这才仔细的打量着他,邋遢男子其实并不是个邋遢的人,相反,他的五官很端正,脸庞棱角分明,从面相上来看,他属于真正英俊的那一类。
男子的年龄看起来也不大,约莫二十四五岁,在源能时代这个年龄是真正意义上的小年轻。洁白的衬衫领口微微敞开,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了白皙的皮肤,只看这光滑洁白有如女人的皮肤,丁蒙就觉得这家伙不该是劳工,因为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这家伙既不像劣等畸形人更不像天生残疾者。
而且男子的身材还挺好、个头也高,脸上始终带着微笑,如果可以归类的话,那就是四个字:阳光帅气。
若是凭着这身外型,再能感知到源能的话,去联邦帝国的那些大城市,再怎么次也能混成二三线的男明星。
当然,这是维德的想法,丁蒙却不这样看。
男子身上真正吸引丁蒙的,是他的一双眼睛。
这是一双深邃的眼睛,初一看感觉笑意连连,乍一看又仿佛有些忧郁,再一看你能感觉到有一种沧桑的韵味在里面。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气质,人的气质装是装不出来的,刚才吃牛排的时候,男子给人的感觉就是好笑,似乎是在故作姿态,但现在衣装一换,丁蒙的感觉就是这个人真的就像一个上流社会的人物。
朱莉他们自认为不是低等人群,可那是建立在极度压榨劳工的基础上,然而这个人天生就自带一种阳光、高雅和不羁混合在一起的优越感,令人印象深刻。
邋遢男子显然也发现丁蒙正在打量自己,他微笑着走了过来打招呼:“你觉得怎么样?”
丁蒙点点头:“我觉得你的鞋子不错。”
“你真是有眼光啊。”邋遢男子潇洒的竖起了大拇指,“我刚刚擦了鞋油的,斑马牌鞋油,真是不错。”
丁蒙只能耷拉着眼皮继续点头:“是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