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歌,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和我双修,就必须是我的妻!
所以,我们成亲吧!
这话,他其实很久很久很久就想告诉她了。
他不是一个随便的人,在他心里,她是他唯一的妻,除她,再无别人!
她问他,“大祭司,你真正的名字叫什么?”
他想了想说,“我忘了!”
她便笑,掐了一把他胸口的小红豆作为惩罚,“自己的名字怎么可能忘了,你该不会是怕自己名字不好听,所以不愿意告诉我吧!”
他伸手握住她的手,将她拉进自己的怀中,吻了吻她软软的发丝,他说,“嗯,就是太难听,所以不想告诉你!”
其实,他真的忘了。
他的名字叫什么,连他自己都忘了,他忘了自己叫什么,他忘了自己为什么而生,他甚至忘了,忘了很多很多他曾禹禹独行的日子。
但他一直记得,记得她叫明歌,记得她是他要找的女人,记得她是他的妻!
忘不了,是因为他以时间为剑在心上刻了她:明歌,吾妻!
“再难听也比不过日月草吧!”她张口咬他胸口的肉,“快说快说。”
他笑,一手玩弄着她的发丝,一手打在她的肩膀上,渐渐就滑入了她的衣服,“日月草其实挺好听的,小日这个名字很别致,不过你要是不喜欢,我可以喊你草!”
她气恨抬头咬住他的唇!他翻身,从被动变为主动,肢体绞/缠,淋漓尽致!
欢愉那一刻,他眯着眼俯首咬住她的耳珠低喃,“明歌!”
“嗯!”
他却没再说话,只吻了她的唇,辗转沉沦!
无边无际的黑暗重新来临,他合眼,将自己身体缩成一团,这一团渐渐就融合进了黑暗中,不留半点痕迹。
明歌,吾妻!
再次睁眼,他依旧是大祭司!
上一任祭司已亡,他是神谕指示下被寻找到的新任祭司。
侍人们询问他喜欢什么样的住处,要不要将院子重新翻盖,他挥了挥手,将这些人全部遣走。
屋前的那棵松树葱葱郁郁,把整个屋前的阴影都遮了住。这棵树每天都在精神抖擞的和周围那些花花草草谈恋爱,所谓的谈恋爱,无非就是吹牛/逼罢了。
院子里依旧是曾经的样子,一花一木都不曾改变。
他站在院落中央,有风吹来,他听着松小松对他各种评头论足着,听着松小松大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