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花。
这几乎是每个人都听过的一个词,并且基本都亲眼见过。
在每个人的学生时期,总有那么一道或者几道身影,当她出现在教学楼下面,教学楼上的学生都会冲出教室往下张望。当她路过篮球场,篮球场上的少年就会像打了鸡血般拼尽全力表现自己。当她走在人群中,就仿佛一个天然磁铁,将所有人的目光吸引。
校花,代表着一所学校最出彩的女孩,哪个男生不想征服占有,只不过敢付诸行动的,寥寥可数。
而李浮图便是屈指可数的好汉之一。
并且最关键的是,他还成功了。
“其实当时我也没有想太多,既然上天给我创造了这个机会,我怎么着也不能辜负老天爷的美意尝试一下,哪怕失败,那也没什么损失,只不过是被学校里的人嘲笑下罢了。”
“可是我也没有想到,活在所有人目光焦点之中的校花,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难以接触,通过两个月的努力,我成功成为了全校所有男生的公敌。”
见他说的有趣,顾倾城忍俊不禁。
“你就不能直说,追求成功就追求成功,什么公敌。”
“我说的是实话,那段时间,走到哪,那些男生的目光好像都想揍我似的,特别是上厕所,每次都是胆战心惊,生怕被人给堵在厕所里围殴一番。”
顾倾城笑意不止,嗔怪的瞪了他一眼:“你能不能正经一点?”
“虽然那段日子过得担惊受怕,但是也乐在其中,整个学校仰慕的校花,被我牵住了手,那种感觉,对一个少年而言,或许就是对生活最大的满足了。”
“那你们后来……”
顾倾城停顿了下,目露犹豫之色,但终究还是把话问出了口。
“……为什么,分了手?”
李浮图注视前方,依旧有条不紊的开着车,但脸上的弧度缓缓收敛。
车内安静了一会,李浮图才再度出声。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世界,寻常普通人嫁娶,都讲究有房有车,更何况她那样的身份。我一个私生子,如何配的上她。”
顾倾城嘴唇动了动。
李浮图似乎知道她想说什么。
“没必要安慰我,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早就想通了。其实如果当时就知道她是宋氏大小姐的话,我根本不会和她接触。”
门当户对。看似是应该被摈弃的封建观念,但是如今仍旧在这个社会盛行。
懒蛤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