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用户市场的广告商们,看着这个横幅,大部分都是涨红了脸。 有至少四分之一的广告商,转身就往外走了,他们根本不愿意受这个气。 但是大部分的广告商却没有走,而是厚着脸皮进去,继续和丁琳香谈判。——是的,现在乐易铃都不搭理他们,只有经过了丁琳香这一关,他们才有资格跟乐易铃谈论敲定广告的事儿。 为了赚钱,广告商们是不会要脸的。 里子才是最重要的,脸这东西,他们不要已经很久了。 乐易铃已经明白过来了,只要你的商品好,无论怎么羞辱他们,他们都不会放弃;如果你的商品不好,你怎么上门哀求,他们也不会搭理你。 所以,一切都是凭着产品说话。 现在阿俊的才能已经完美的展现了出来,9个漫画故事,个个精彩,个个受欢迎,这就造成了一期720万册、一个月2880万册的巨大销量! 并且,《麒麟周刊》还是畅销几乎亚洲每一个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都有它的身影。 有着这么一个超级武器在手里,难道那些逐利的商人会放弃这么大一个给他们产品露脸的机会? 当然不会了! 因此,她在迎战这些广告商之前,也叫人写了这么一幅横联,杀杀他们的锐气的同时,也是给自己出一口气。 老实说,乐易铃这样做非常的不成熟,但是殷俊不可能会去说她。 殷俊的脾气不错,比乐易铃好多了,可他这个人非常的护短,乐姐姐为了自己受了那么多白眼和委屈,现在发点小脾气怎么了?不能忍大家都不合作啰,难道缺了你的广告费,我就不能发展了吗? 广告商们都是非常心急的人,看到《麒麟周刊》已经稳定到了720万册的销售,而且反馈回来的好评那么多,俨然就是口碑爆棚的产品,如果不早点拿下的话,一来人家继续增发册数后广告费肯定要上涨,二来广告位恐怕也不够了啊。 所以他们在第四期刊发的时候,就开始大规模的频繁拜访麒麟文化有限公司了。 只不过,到现在为止,乐易铃也没有答应任何的一家新的广告公司,只有之前就和《麒麟周刊》合作的厂商,增加了一年的合同,价格也上涨了100%。——之前他们也没有多少信心,签订的是一年的合同,现在《麒麟周刊》销量这么好,影响力这么大,为了保证和麒麟公司的合作,这些一线的广告商当然不会吝啬这点小钱,而是以广告效果为最重要衡量因素。 这些公司是以720万册来作为标准给广告费的,而新的那些广告公司,乐易铃等到了800万册的计划开始之后,才和他们具体谈价格。 这么一来,广告费还得再上浮10%,真是何乐而不为? 广告商们也没